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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阳市人民政府与安阳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3-0004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3〕25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阳市人民政府与安阳市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12-19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安阳市人民政府与安阳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有效推进协商民主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解决群团组织改革、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通报工会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实施制造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研究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方面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组织与实施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提请市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经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与市总工会主席研究同意,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的提出。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与市总工会主席商定。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共同承担。市总工会根据确定的议题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负责做好议题准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三)联席会议出席人员。市长、副市长和市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出席会议。市长或副市长主持会议。市政府和市总工会综合部门负责人以及与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基层党政干部、职工代表、劳模先进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

  (四)联席会议议程。联席会议一般议程包括: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并协商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共同拟定,经市政府和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审核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六)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需要落实的,由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市总工会要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七)联席会议的宣传。要及时宣传报道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与同级工会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强化制度机制研究,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产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也要积极与相应产业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把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维权服务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三)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沟通联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023年11月13日

主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