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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2-0007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3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2〕47号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安政办〔2022〕47号

时间:2022-12-08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3日  

安阳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安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市把中医药工作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2020年底,全市中医医院达到39家,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63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0人,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82%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化的“中医馆”,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占比达到85%,备案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达到553家。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全市共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级中医重点学科2个(脑病科、心病科),市中医院儿科、脑病科入选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项目。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成6个省级特色中医专科,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专科建设全覆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建成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新增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2个,新增河南省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名、河南省中医药拔尖人才1名、青苗人才指导老师12名、安阳市名中医10名、安阳市基层名中医10名。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5名,培养学术经验继承人15名。中医药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全市拥有艾草、菊花、瓜蒌、党参、金银花、冬凌草、柴胡、益母草等40多种中药材。“汤阴北艾”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被认定为道地药材保护与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中医药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坚持为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封控区重点人员配送中药汤剂,做到了隔离观察期人群、隔离点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服尽服”、“愿服尽服”。所有住院病人中医药治疗全程参与,做到了一人一方,辨证施治,实现了确诊患者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医疗事故零发生的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期,也是提速提质加快健康安阳建设的关键期,中医药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发展寄予厚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重要决策要求,把中医药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市政府成立安阳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也应看到,我市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中医药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西医协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中医药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仍需提升,传承创新能力有待持续增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提速提质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更好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安阳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坚持传承创新,发挥特色。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健康管理全周期,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坚持问题导向,协调发展。找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勇于突破。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坚持政府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社会办医的力量,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提速发展,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治理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强市建设居于全省第一方阵。

  ——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巩固市中医院国家三等甲级中医医院全省第一方阵地位,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实现中医药科室标准化设置,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儿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

  ——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建好全国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规模化、体系化发展。

  ——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提速发展。规划安产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打造“医圣”扁鹊中医文化体验游。

  ——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打造安阳中医药博物馆、汤阴九头仙艾国际艾文化产业园,汤阴县扁鹊庙建设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为优质丰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治理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支撑保障不断加强,治理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2.主要发展指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1.做大做强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市中医院争创省级中医医学中心,加快儿科、脑病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在中医儿科、脑病、心病、脾胃病、骨伤等领域创建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强化市中医院在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提升区域内疑难、危重、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举办县级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强化县级中医医院骨干作用,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中医医院。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方向,建设一批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全覆盖,25%以上建成全省“示范中医馆”。100%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持续开展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推动中医馆按标准配备中医医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治未病、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

  3.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综合医院综合服务功能,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中医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

  4.推进中医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网格化城市医联体,推动糖尿病、高血压等中医药健康管理联盟建设,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支持市、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医共体。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打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行“技术+管理”双下沉支持,属地政府给予保障支持。支持中医医院中药院内制剂中心建设,支持中医医院中药自制制剂在医联体等范围内调剂使用。

  5.加快中医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加快电子病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二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3级以上,三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4级以上。鼓励市中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以中医特色和基础管理为核心的管理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医联体为依托,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及科技创新。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6.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的结合,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师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逐步提高亚健康人群、老年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制定完善并推广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逐步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和疗效水平。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特色护理能力。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支持市中医院建设传染病中医药救治中心项目。

  7.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打造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建设中医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让患者享有更加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8.增强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立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加强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中的能力,依托市中医院组建中医新冠肺炎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对隔离观察的密接、次密接人员使用中药预防干预,对定点医院救治的新冠肺炎病人进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方”中医药救治。

  9.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推广中医康复方案,研发康复器材。依托市中医院设立心脑血管、骨伤中医康复培训中心,加强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到2025年,市中医院康复科创建成省级示范中医康复科,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室,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10.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强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在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县级培训中心,鼓励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服务站。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不断助推基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求。在全市推广20个适宜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的治未病方案。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提供治未病服务。

  (三)打造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11.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扩大中医学、中药学培养规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学员按政策给予补助。增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和“县管乡用”中医医师比例,按实际需求开展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为人才培养提供平台和学习深造机会,保障学习深造期间福利待遇不降低。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对临床医师开展“西学中”培训。

  12.加强中医药传承。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规范带徒授业和医术传承活动。建好全国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市级各医疗机构积极研究、传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加强名老中医医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在市级中医医院设立特色疗法基地,传承发扬中医技法。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设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中青年药师跟师学习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在全市开展“学经典、诵条文、用经方”活动。开展民间中医特色疗法收集、整理、评价和推广工作。

  13.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引进中医药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建立中医药人才奖励制度。按规定开展市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中医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空间,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学中”考核后可以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措施,支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职称晋升、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先。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表彰奖励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

  (四)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体系。

  14.推动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支持建设中医药创新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平台。提升科技创新和评价能力,实施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各层次科研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加大中医药科技投入,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及疑难慢性病研究、中药新药研发等。

  15.提升中医药学科建设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和评价制度建设,完善课题管理、项目绩效考核、科技成果奖评审等相关制度,优化科技创新和评价条件。加快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降低专科疾病外转率。围绕骨伤、肿瘤、儿科、肛肠、周围血管病等专科和肺病、脑病、心血管病、糖尿病等专病,优化诊疗方案,推广成熟技术,研发有效药物,提高中医药学科水平。

  16.挖掘传承中医药精髓。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普查登记,推进数字化保护工作。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开展民间中医特色疗法收集、整理、评价及推广工作,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活动,在公立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支持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快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研发,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配方颗粒、非药物疗法和先进中医诊疗、中药设备研发。

  (五)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17.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强化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充分挖掘利用特色中药材种质资源,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中药材品种种植优势产业带。加强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推广应用生物技术和新型育种栽培技术,发展名贵稀有中药材种植;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替代品研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药科技园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以林州市、汤阴县为重点,规划安产道地药材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艾草、菊花、瓜蒌、党参、金银花、冬凌草、柴胡、益母草等道地中药材。支持中药材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紧密的联结机制,推动融合发展。

  18.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中医药功法,推动形成“医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强化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衔接,支持市中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支持汤阴县发展以扁鹊庙及周边中草药种植观光带、中医药文化展示区、中医理疗药膳养生区等为核心的“医圣”扁鹊中医文化体验游。支持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当地中药材等资源,积极申报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进内黄县中医康复设备产业园项目建设。

  19.加强中药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使用环节追溯体系。加强中成药质量监管,强化上市产品市场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将中药企业诚信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医疗机构中药质量管理,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预警联系机制。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20.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深入研究我市历代名医、流派的学术思想,系统梳理我市中医药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积极谋划和打造一批高端学术论坛,打造我市中医药高层次学术品牌和文化品牌。支持中医药文化学术著作出版,加大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

  21.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支持安阳中医药博物馆、汤阴九头仙艾国际艾文化产业园、汤阴县扁鹊庙建设为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支持安阳中医药博物馆收藏研究、社会教育、展览策划和文化服务功能,加强数字化建设,组织内容丰富的中医药专题展览。推进中医药文化进院校,实现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覆盖中小学校。

  2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中医机构和中药企业“走出去”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和学术文化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的深度合作与交流,探索我市中医药特色品牌与服务贸易、旅游相结合,吸引境外居民来安体验中医药服务,购买中医药产品,形成中医药与文化、商贸、旅游、餐饮等有机融合的新业态。

  (七)提升中医药治理管理水平。

  23.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构建与中医药强市地位和行业管理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建立中医中药统筹管理机制和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协调全市中医药工作。各县(市、区)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做到架构清晰完整,上下贯通一致,并根据中医药事业及产业发展需要,适度增加、调配高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确保工作力量充足。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西医重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发展。

  24.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制定相应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按规定监测、调整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价格。完善治未病服务和医院中药制剂等定价机制。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大病救治等定点医疗机构。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新型饮片)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在国家颁布的中医诊疗规范之外设定服务项目、数量限制。

  25.加强中医药法治化建设。按照《中医药法》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对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中医药监督人员开展中医药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及典型案例培训,提升各市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与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依据中医药法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县(市、区)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有效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方面,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养生养老和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

  (三)健全实施机制。加强省级和市、县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任务目标,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展成效,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提升全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主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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