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2批2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2批2件) | |||||||||
(第32批2021年5月1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5080020 | 举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渔洋村村民段运平在2011年担任村书记期间,挖取漳河沿岸砂石土,挖走大约3000米长,400米宽,7到9米深的石料,破坏耕地,组织黑社会团伙威胁打砸勒索村民。 | 殷都区 | 生态,土壤 | 经殷都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矿管中心、安丰乡人民政府联合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11年,段运平任渔洋村支部书记期间,招商引资2家砂厂,并收取承包费,交村委会账目正常管理。2016年-2017年,安丰乡政府牵头对漳河南岸的砂厂集中取缔。关于段运平的有关问题,纪检部门按照规定于2016年对其处理。因年代久远,没有证据表明段运平本人直接参与盗采砂石。反映挖走大约3000米长,400米宽,7到9米深的石料问题不属实,漳河安丰渔洋村段长约3000米,主河床宽约50-200米,深约4-6米,对岸为河北磁县小庄村。2018年现场勘测有8个砂坑,共计15957m3。目前渔洋村段已平整到位,无盗采砂坑。经安阳市殷都区自然资源局现场勘测,反映的挖砂段不涉及耕地。 | 部分属实 | 2017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殷都区人民政府依法取缔漳河沿岸小散乱污采砂等企业,加大打击力度,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殷都区人民政府投资100余万元,对漳河部分河道进行平整。其中渔洋村近3千米主河道,8个点位已平整到位。 | 已办结 | 无 |
2 | X2HA202105080019 | 1.反映人要求改正受理编号为X2HA202104240092调查核实情况公示结果,重新调查核实许步民破坏杨家洞、付家洞村基本农田亩数和其他土地亩数;2.改正办书作出单位为安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522刑初10号刑事判决书,改正该判决书中许步民的犯罪事实不包括付家洞村西北土地26亩(基本农田18.5亩、一般耕地7.5亩);3.改正为杨家洞村破坏的基本农田18.5亩全部荒芜。4.调查许步民新的犯罪事实,破坏了安丰乡张家庄村南地基本农田约40余亩和安丰乡翟庄南地基本农田约10余亩。 | 殷都区 | 其他污染 | 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由于信访人在第18批X2HA202104240092交办件中反映问题只涉及洪河屯乡杨家洞村,信访人未到现场指界,殷都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共同对杨家洞村取土地块进行测量,现场无明显边界,造成信访人对面积有异议。在接到第32批X2HA202105080019交办件后,经和信访人沟通于5月11日下午共同到现场进行指界,由技术单位勘测上图,面积共41.58亩,除信访人反映的杨家洞村土地以外,还有付家洞村一般耕地面积5.02亩,蔡村一般耕地5.66亩。上述地块均为许步民2016年间取土破坏的地块,并无新增,信访人对此面积无异议;2、许步民涉刑地块全部为安丰乡刘家屯村,不包括杨家洞、付家洞和蔡村地块;3、经核查,洪河屯乡杨家洞村破坏的基本农田18.5亩,现场种植部分成排杨树;4、经殷都区自然资源局、安丰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信访人现场核查,未找到举报的张家庄村、翟庄村两处破坏基本农田地块,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由于许步民目前正在服刑期间,为了尽快消除该地块上部分高低不平耕种壮态,洪河屯乡人民政府已对该地块平整治理。针对信访人反映许步民2016年在杨家洞村、付家洞村和蔡村破坏耕地的行为,殷都区自然资源局已立案调查,同时向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进行破坏耕地鉴定。 | 已办结 | 无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