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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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8-27
来源:安阳市司法局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市政府第一百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13日正式印发。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按照上级开展专项集中清理安排部署,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清理过程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在梳理汇总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市司法局通过召开推进会、评估论证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在认真审查、合理吸纳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清理结果
《决定》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修改后继续有效。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安阳市司法局
解 读 人:张科
联系方式:255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