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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0001-01-2026-0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安政〔2026〕3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7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政〔20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于2026年3月底前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每季度末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本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26年12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重点工作全年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次年初报告全年落实情况。

  一、全力扩大有效需求

  (一)强化投资拉动。

  1.实施省市重点项目400个以上,年度投资不低于7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扎实推进红旗渠经开区铁路专用线、安西铁路联络线、G107安阳段改线新建工程,建成安新高速安阳段、G341林州城区段。(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安阳投资集团、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进小南海水库扩容,完成红旗渠灌区、渠村(滑县)灌区现代化改造。(市水利局牵头,林州市政府、滑县政府、龙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安阳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建设弓上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发展虚拟电厂,建成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阳供电公司、林州市政府、安阳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双千兆网络建设,新建改造5G基站1300个以上。(市通管办牵头负责)

  6.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二)激发消费潜能。

  8.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等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用足“两新”政策,高效推动汽车等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支持首秀、首演、首展,释放首发、首店经济效应,拓展“夜间经济”“银发经济”等消费新场景。(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景区+商圈+美食”联动,支持百货商店、购物中心“一店一策”改造,新增一批高品质商业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质量监督,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释放政策效应。

  14.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等政策性资金项目按时开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组织产融、产销、产学研等对接活动200场以上,实打实助企解困、为企赋能,支持企业家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壮大“四上”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引导建筑企业创新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二、持续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一)完善科创体系。

  19.全力提升“一室一院一园一基地双中心”创新能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蓝天实验室发展服务中心、安阳工学院、北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支持蓝天实验室建设“一站式”适航审定服务认证中心、农业无人机智慧植保研究中心,争取警用无人机技术研发实现新突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蓝天实验室发展服务中心、北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市科创院体系。(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2.扩大安阳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数量,再入驻一批研究中心。(市科技局、安阳工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进一步提高科创“双中心”运营质效,促成技术合作50项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4.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企业创新。

  25.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实施“揭榜挂帅”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60个。(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7.鼓励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稳步增加有效发明专利数量,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长5%左右。(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0家。(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三)优化创新服务。

  29.完善“政企双聘、政聘企用”模式,继续选聘“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用好“洹泉涌流”政策,引进各类人才1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3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3.实施科技金融提质增效行动,科技贷款增长20%以上。(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做强先进制造业。

  34.优化重点产业链群培育机制,壮大精品钢及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低空经济、电子新材料、康复医疗及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型显示材料5个百亿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食品、纺织服装、绿色建材3个优势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抓好殷都区和滑县化工园区调规扩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殷都区政府、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快兴阳载板材料(一期)、亚新钢铁技改、盈德气体清洁制气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阳县政府、汤阴县政府、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推动光远新材高性能电子玻纤项目尽快开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建成犀重年产4000台专用车生产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快无人车商业化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支持脑机接口精神心理产品研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推动氢能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建成无人机起降场30个,培育“低空+”商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委、安阳低空经济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5家、规上工业企业10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44.抓好重点工业项目260个,工业投资增长15%左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二)做优现代服务业。

  45.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更好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发展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引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数据服务等新业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创建国家级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北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8.筹建省低空飞行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蓝天实验室发展服务中心、安阳低空经济投资集团、北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安阳低空经济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加快推进全球汇冷链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成京东物流智慧港。(龙安区政府、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1.精准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52.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00亿元以上。(市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53.发展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培育新零售、新餐饮、新文娱、新社会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实产业数字化。

  54.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加快数据信息资源归集,大力推动信息化项目统一建设、统一运维,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大力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能”,培育数字领航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7.新增智能工厂(车间)1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四、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58.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9.加快建设安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监管区,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增强枢纽经济先行区承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0.持续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行动,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建成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62.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负责)

  63.扎实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全国试点工作,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4.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65.深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6.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强力推动闲置低效厂房盘活利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7.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基层减负“一表通”改革。(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8.推进养老、供销、电力等领域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国网安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69.发挥好端点城市作用,深度对接京津冀,积极承接科技溢出和产业转移。(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0.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0个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71.加快申建保税物流中心。(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安阳海关、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2.完善外资外贸总部经济港功能,建成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红旗渠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3.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建设海外仓。(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74.新增外资企业20家、进出口实绩企业30家。(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五、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稳定粮食产能。

  75.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6.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30万亩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7.实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提升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8.合理布局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为农服务中心3个。(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79.深入实施农村沟渠连通整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增强农业气候韧性和适应性。(市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壮大农业产业。

  80.推动中国农科院安阳综合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全力抓好“一县一业联一所”成果转化落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1.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2.加快发展果蔬等特色优势产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3.更新改造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光伏温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4.稳定畜禽养殖规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5.发展先进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6.强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新增绿色优质农产品1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7.培育乡村旅游特色村20个。(市文广体旅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8.支持滑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农业农村局、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9.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三)建设和美乡村。

  90.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导区,推动省级培育型先导区向创制型对标提升,建成和美村7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91.坚持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管护,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统筹供给,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92.更好保障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覆盖。(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3.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105个。(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95.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6.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

  (一)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97.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行“城建入网格”,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8.修复提升彰德府署等3个片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9.按期交付棚改安置房,有序更新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小区80个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0.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完整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1.大力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2.分片实施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再生水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3.新增供热入网面积6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4.加快城中村地下水源置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殷都区政府、龙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5.完成第三批海绵城市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6.确保文峰立交桥竣工通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7.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8.推动城市园林绿化提质、公厕管理提标、停车治理提效。(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109.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0.加快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各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1.科学经营土地市场,抓好重点片区开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112.深化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整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113.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工业强镇、电商特色乡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4.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5.加快国家级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6.推动林州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市发展改革委、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区域协同发展优势。

  117.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一核一区、双轴两带一园”城镇发展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8.完善安濮鹤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快建设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9.深化豫晋冀鲁毗邻城市交流,加强规划衔接,畅通省际通道,推动产业互补、设施互联、服务互通,建设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重要支点。(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林州市政府、内黄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深化文旅文创融合发展

  (一)建设精神高地。

  120.持之以恒把“用红旗渠精神教育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殷切嘱托落实好践行好。(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1.支持红旗渠精神校本课程开发。(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2.持续推进红旗渠精神进党校、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加快红旗渠本体保护修缮,继续做好申遗工作。(市水利局、市文物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文化地标。

  124.聚焦殷墟甲骨文知名文化地标,统筹抓好殷墟环境整治、保护展示和考古发掘,扎实推进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殷墟考古研究中心等项目,推动殷墟博物馆新馆晋升国家一级博物馆。(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殷墟管委会、市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5.建成考古文旅小镇(二期)、方特殷商神画主题公园。(市文广体旅局、市文旅集团、文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6.改造提升中国文字博物馆基本陈展,精心办好汉字巡展等活动。(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中国文字博物馆按职责分工负责)

  127.持续开展甲骨文数字化采集。(市文物局、安阳师范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8.全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市文物局牵头负责)

  (三)做强文旅产业。

  129.实施“文旅+百业”融合工程,加快整合文旅资源,丰富拓展夜间游、航空游等新场景。(市文广体旅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0.深入推进旅游要素提升行动,推出更多旅游精品线路。(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131.做优做强“安阳礼物”特色文创产品。(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2.对照旅游城市国际标准,改造提升安阳古城等重点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市文广体旅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33.加快建设林虑山航空运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市文广体旅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4.务实举办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甲骨文杯”马拉松赛、“小蝌蚪”动漫大赛。(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135.精心承办省文旅发展大会。(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136.全力确保第十五届省运会暨第九届省残运会简约、安全、精彩。(市文广体旅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7.全年接待游客总量、旅游综合收入均增长7%以上,入境游客30万人次以上。(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四)优化文化服务。

  138.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大幅提升公共文化场馆使用率。(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9.支持文化文艺精品创作。(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140.实施非遗点亮工程。(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1.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安阳。(市总工会、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定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一)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142.高效使用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快实施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3.主城区及周边严控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和工业园区,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4.提标改造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完成包装印刷等4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增环保绩效B级以上企业100家。(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5.有序淘汰老旧营运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替代燃油重卡。(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6.深入推进“公转铁”,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5%。(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7.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8.加快建设滑县、汤阴县污水处理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滑县政府、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9.严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0.大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1.深化垃圾场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152.深化“河长+”“林长+”机制。(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3.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工程。(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154.抓好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155.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156.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157.“一河一策”加强洹河、金堤河等保护治理,推动洹河龙安区段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滑县政府、龙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8.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林业局、市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159.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60.加快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1.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3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62.积极创建“零碳”园区、循环经济园区,新增绿色工厂(园区)10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3.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64.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65.稳定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67.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7万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68.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9.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营造近悦远来的优良环境。(团市委牵头,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70.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71.实施“县中振兴”计划,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000个。(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72.严格校外培训监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3.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4.支持高等院校“申硕”“升本”、扩容提质。(市教育局、相关高等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75.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6.建成市级专门学校、滑县专门学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7.深化校园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8.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79.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0.提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1.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2.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3.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设施改造。(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4.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5.优化养老助餐服务。(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186.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机构18家。(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健康安阳建设。

  187.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提质发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上线运行“三医”协同数智平台,扎实做好医疗、医保、医药国家试点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8.加快推进市肿瘤医院新院区、市儿童医院等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9.建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90.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91.实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用药。(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2.实施早孕关爱、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大幅提高生育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待遇,落实育儿补贴、免费学前教育等政策,倡导积极婚育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3.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94.有序更新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十、筑牢夯实安全发展底线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195.全力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严格矿山、危化、工贸、消防、交通、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监管,纵深推进“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安防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6.持续深化“三全管理”,强化“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新业态安全监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安防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197.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提升城乡安全韧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8.抓好应急力量建设,推进消防救援工作现代化,优化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强应急指挥体系。(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安防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199.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0.按期完成融资平台退出任务。(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202.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市政府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3.开展公众防范意识提升行动,巩固深化群防共治,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204.坚持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扎实推进“五基四化”。(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5.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6.深入开展问题楼盘、征收未安置整改工作“回头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207.加快“未诉先办”机制向基层延伸。(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负责)

  208.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209.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负责)

  210.用好“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深化“警网融合”,推进网络生态治理,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严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高效能治理守护社会和谐安定。(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1.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抓好数智动员、新域新质民兵力量,做好征兵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市国动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2.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

  213.做好农业普查、文物普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4.加强老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