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规范初中生发型的建议
一、现行政策依据与管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生应保持整洁大方、符合学生身份的仪容仪表。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在发型管理上遵循以下原则: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通过规范发型引导学生树立集体意识、纪律观念,培养朴素健康的审美观。适度包容,禁止“一刀切”或简单化处理,在保持基本规范(如不染发、不烫发、不过短或过长)的前提下,允许学生根据脸型、发质差异选择适宜发型。尊重成长规律,注重初中生身心特点,避免过度约束,杜绝以管理为由损害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以“学生发型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学生入校。
二、已开展工作与改进方向
学校应当遵循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应当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来解决学生发型问题,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制定学生发型管理具体细则前需征询学生及家长意见,并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每学期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明确管理要求,注重倾听家长意见,对特殊需求建立个案协商制度。多次通过座谈会、内部通知等形式明确严禁学校出现“强制剃平头”“羞辱性惩戒”等违规行为,畅通学生申诉渠道。同时,指导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普及发型规范的意义,深化学生对规范发型的思想认识。指导学校通过“学生自律委员会+班主任协商”模式,实现规范与个性的平衡。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认真研究您的有关意见建议,坚持“规范”与“尊重”并重,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对于发型管理存在问题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及时进行督导纠正。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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