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E0001-01-2025-00015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06日 |
| 标 题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安政办〔2025〕10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安政办〔2025〕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刘志刚、刘素华2名法学专家和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等3家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以服务合同、聘书确定的期间为准)。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工作。
附件: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2025年8月6日
附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一、法学专家(2人)
刘志刚 复旦大学教授
刘素华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二、律师事务所(3家)
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
上海大沧海新闵(安阳)律师事务所
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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