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曙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宅商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民宅商用情况千差万别,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也有多个。2017年全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后,市城市管理部门承担了与此相关的城市规划领域和城市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等内容。
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结合安阳当前实际,组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重点对“民宅商用”行为中未经审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建设,以及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违规装修等进行了依法查处。2018至2019年,组织开展了全市“住改营”专项整治工作,共封堵各类破墙开洞的门口1942处,其中殷都区安钢大道、纱厂路、铁西路与中州路等路段治理成效较为明显。2024年,组织开展了“住改营”深化治理行动,共计排查违规“住改营”49处,当年封堵19处。
民宅商用的规范需要综合治理、部门联动。下一步,我局将
结合您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履责、严格执法。组织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持续开展好“住改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违规装修行为,切实消除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造成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主动作为,推进立法。积极提请市政府推进“民宅商用”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三是积极配合,综合治理。主动配合消防、市场监管、公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全方位引导“民宅商用”规范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品位,保障居民居住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3165882
联系人:任富玲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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