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玉晓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建言。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观赏植物果实营造优美城市环境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对提升我市绿化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城市环境具有重要价值。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回复如下:
一、观赏植物果实保护现状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人们对园林绿化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街头有果。观赏果树集观叶、赏花、看果等独特景观效果于一身,同时花期、果期吸引昆虫和鸟类,形成自然生态链,促进城市生物多样性,因此我市在部分绿地内增加了观赏性果树的应用。然而,伴随每年的果实成熟季,在城市景观增添新意的同时,也产生了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等一系列问题。近年来,我中心针对这一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进行宣传引导,提升文明意识
近年来,我局通过“安阳园林环卫”公众号、安阳融媒、各单位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发布观赏植物科普内容,在介绍植物的同时,提倡广大市民提高“爱绿护绿”意识。
(二)设置警示标牌,降低安全风险
在观果季各管养单位会加强绿地巡查,及时劝阻采摘等不文明行为。在三角湖公园榴园、洹水公园等观果植物较集中的地方,设置“爱护植物,禁止采摘”“有农药残留,禁止采摘”等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文明游园,注意安全。
(三)出台管理条例,建立长效机制
2019年,我市颁布实施《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第三十条明确“禁止攀折花木、掘取树根、剥取树皮、擅自采摘花果枝叶”,为保护树木,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存在的不足
收悉您的相关建议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展开自查,发现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不足:一是宣传科普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市民对采摘果实的危害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二是城市公园、游园需要增加警示标识;三是在绿地提升改造中,要进一步优化观赏性果树的应用配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有效遏制随意采摘观赏性植物果实的现象,巩固我市绿化成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相关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多形式宣传,倡导全民参与。通过安阳园林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安阳融媒、直播安阳等多种媒体形式,以生动的画面和语言,进一步向市民宣传普及观赏性果树的相关知识,重点讲解观赏性果树的非食用属性、农药残留风险及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志愿者进公园、进社区等方式,让市民了解条例相关内容。倡议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采摘行为,主动劝阻他人不文明行为,正确教育引导未成年人。
(二)科学优化植物配置。在绿地建设改造中,公园绿地可适量栽植观赏性果树,满足市民观赏需要,同时便于集中管理。在道路绿地中,尤其分车带内栽植无果、少果树种,降低采摘行为的发生概率。
(三)强化考核监督,压实管理责任。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将“保护观赏果实”纳入管理考核范围,通报采摘行为发生率及处置情况。二是联合城管部门加强定期巡查,及时劝阻采摘行为。三是结合各公园、游园实际,在观赏果树较集中的部位进一步增设围栏或警示标识,明确告知市民“禁止采摘”。四是加强对各县区绿化部门指导,提高县区公园游园观赏性植物的养护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持续提升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安阳的绿化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
2025年5月13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3165882
联系人:任富玲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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