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小切口” 服务“大民生”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侧记
“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质量不能超过55kg,应该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应自觉抵制改装原车蓄电池、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等行为。”近日,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向电动自行车商户发放宣传页时对商户说。
县市场监管局坚持边执法、边普法、边宣贯,向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注意事项。
自安阳县“15+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采取有力举措,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持续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小切口大民生 思想宣传到位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是清除“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要事、实事,县市场监管局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超常规纵深推进整治行动。同时,该局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和专案组,立足市场监管领域职责,制订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检查要点,明确处罚适用条款,层层压实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资料发放、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投屏、展板展示等形式,提醒群众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查验3C认证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等有关内容,并召开电动车行业诚信经营约谈会,对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及门店负责人130余人进行约谈。经营主体签订了承诺书,郑重承诺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该局组织14家电动自行车商户参加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户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
摸排不留死角 全面督导到位
9月2日起,县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实行“即抽、即检、即告、即处理”,对不合格结果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后续处理。
县市场监管局9个督导帮扶小组按照“一人一店一条幅一告知一承诺”工作要求,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排,摸清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单位台账,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全面整治找准了方向,夯实了基础。同时,该局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推进会等,进一步传导压力,树牢底线思维,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压紧、压实责任担子,把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聚焦建章立制 履职尽责到位
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一体推进,加大办案力度,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进货查验、非法改装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发挥震慑作用,彰显工作成效。截至目前,该局查处案件19起。其中,7起已办结,处罚24634元;12起正在办理中。
此外,县市场监管局实行“智慧化+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员,公示监管责任信息,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实行“商户承诺制”;建立完善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班调查研究制度、专班督查督办制度等8项制度。
(记者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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