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七夕”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2024年8月10日是农历七月七日“七夕节”,恰逢星期六,为满足广大青年结婚登记需求,内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在“七夕节”(8月10日,星期六)当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其他业务均不受理)。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办理时间
2024年8月10日
上午:08:00 – 12:00 下午:15:00 – 18:00
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双方或一方必须为河南省户籍居民;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6.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2.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户口本婚姻状况为未婚或空白)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双方两寸近期合影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若现役军人选择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另一方常住户口不在河南省的,则需要提供能证明入伍前户口在本县的证明材料,比如户口本(有现役军人的名字)或者因服兵役户口注销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含生效证明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婚姻状况应为离婚,户口还在原婚姻家庭户口簿未迁出者,须变更本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户口簿婚姻状况应为丧偶,并提供已故方的户籍死亡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6.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当事人可以在8月9日下午16时前登录豫事办进行预约,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方便工作人员预审和反馈预约情况。
2.现场预约:当事人可以在8月9日16时前的正常工作日时间,持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
咨询电话:0372--7729067
办公地址:内黄县朝阳路东段路北妇幼保健院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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