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7项)安阳市承担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粗放,配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带病运行”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开展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和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违规使用药剂或干扰剂等环境违法行为。
2、开展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严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3、强化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按照规定提高问题类污水处理厂的“双随机”抽查比例。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对全市城镇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2、组织对全市城镇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开展了专项检查,监督企业加强运行管理,防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按照环境监察“双随机”有关要求,持续加大全市城镇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提高抽查频次,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单位反映。
联 系 人:石慧 杨学来
固定电话:0371—66309591
手机号码:15038034888
电子邮箱:wfc113@163.com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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