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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3-0004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发文字号 安政文〔2023〕99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安阳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3-11-06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确定韩陵电灌站等32处不可移动文物为我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工作。

        附件:安阳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pdf

  2023年10月27日

  主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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