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打印】

【字体:

【音频解读】《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修订)》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3-11-02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修订)》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今年9月份河南省对2019年印发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办〔2023〕52号),并要求各地市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为更好的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新修订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对现行的《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起草了《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

  对比2019年印发实施的《应急预案》,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编制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删除了预案定义,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对预警启动解除条件、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减排清单编制、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了监督问责和应急保障相关内容。

  (一)修订预警分级标准。启警条件有所降低:黄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原预案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原预案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原预案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完善响应总体要求。一是加强减排清单管理。建立减排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将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协同供暖企业清单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企业环保绩效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编制差异化减排清单,将企业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可监测。二是明确民生保障项目管控要求。严格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我市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在落实环保要求前提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三是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详细规定了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后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需执行的具体管控措施。

  (三)压实应急处置责任。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18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