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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E0001-01-2023-0003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发文字号 安政〔2023〕9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10-31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安阳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延安、河南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统筹集约,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有效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安阳实践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智慧气象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到2035年,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智慧气象全面建成,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水平省内领先,建成气象强市。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政府、行业监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责任。加强气象灾害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网格+气象”预警系统,构建智慧叫应系统,完善智能服务终端。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融入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引。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增强城市应对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围绕“海绵城市”和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将智能气象设施纳入城市新基建范围,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分析评估、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和城市街区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建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风险指标和阈值,建设智能气象服务系统,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融入多源监控信息、管网信息,建设城市内涝监测预警系统。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等应依法依规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安阳智慧气象工程,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监测和精细服务水平。支持创建省级智慧气象示范市、示范县。(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防雷减灾工作。把防雷安全监管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范围。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考核范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要求,确保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加强雷电防护装置建设和日常巡查维护,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建立健全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气象科普场馆(展区、流动设施)县级以上全覆盖。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5.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实施农业气象能力建设工程。健全气象为农服务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加强关键农时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持续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完善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开展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安阳县广润坡、滑县白马坡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气象保障功能,新建林州合涧、滑县焦虎、汤阴菜园、内黄梁庄等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中心。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推进内黄花生、尖椒、大枣,林州花椒、板栗,马投涧小米,汤阴“北艾”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市)、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交通强市气象保障行动。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布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能力。支持建设低空飞行气象保障服务中心。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等重点工程项目应依法依规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气象保障行动。文旅行业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应纳入文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分批进行建设,逐步实现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建立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联防联动机制,强化旅游景区和公共游乐场所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智慧气象+大数据融合,建设智慧文旅气象服务平台。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探索形成文旅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体系。实施“文旅+气象”赋能行动,建设气候康养和避暑主题旅游示范景区及气象特色景点。(市文广体旅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开发面向公众的气象安全码应用程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通管办、安阳融媒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9.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强化高分卫星资料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应用。结合黄河和海河流域安阳段的实际,实施流域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流域生态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全市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详查和发电功率、发电量预报预测,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宏观选址、规划布局、运行调度提供全链条服务。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气象公园、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特色气候小镇等气候生态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优化作业站点布局,完善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无人机等作业新手段。建立完善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指挥体系和安全管理平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2.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地空天一体化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科学加密、有序升级地面气象设施,加强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应用,建设大气边界层梯度观测系统及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加强对黄淮海平原典型农田生态系统和大气环境的综合立体观测。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建设风云卫星地面数据接收站。支持升级气象应急观测装备。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建立安阳气象灾害“梯次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精细预警、分级叫应、实况通报”功能。(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业务。加强智能网格预报和人工智能预报技术应用,完善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体系。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预报预测业务,提升逐小时快速更新同化系统和多源资料融合系统的应用水平,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个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气象局负责)

  14.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基于“云+端”,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整体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推进安阳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规划和建设,建立安阳“气象大脑”,开发行业多跨协同的智能应用场景,提升“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打造全省数字气象“示范区”。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推动气象融入社会整体智治架构。(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6.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加快安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完善功能布局,建成高标准综合观测试验基地和开放创新平台。支持安阳市黄淮生态气象重点实验室高质量运行。推进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加强智慧气象、黄淮海生态与气候变化、农业气象、环境气象、太行山东麓暴雨机理、低空飞行气象保障关键技术等科技攻关,开展无人机机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催化装备与应用技术和碳减排、碳零排、碳负排等气象新技术支撑研究。强化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支撑,加大气象领域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力度。(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市管专家”“安阳工匠”“首席科普专家”,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气象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提供引进人才支持,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组织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对在安阳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各县(市)高标准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依托安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打造龙泉气象公园和现代气象科普研学基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支持打造林州南太行气候资源保护开发示范区、滑县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示范区、内黄县智慧农业气象示范基地、汤阴县文旅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查督办,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支持保障。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投入保障。各级政府要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气象装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法治建设。各级政府应将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支持组建气象标准化委员会,健全气象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应用。

  2023年10月20日

主办: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