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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河南安阳市区善应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3-10-18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河南安阳市区善应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环辐表[2023]16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782203821W)报送的由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安阳市区善应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变电站工程:终期主变3×50MVA,本期主变1×50MVA。

  线路工程:终期规划4回,本期2回。茶棚-善应110kV输电线路全长14.95km,其中新建双回路架空1.2km、单回路架空9.2km、电缆0.05km,利用拟建段4.5km。太平-善应110kV输电线路全长7.6km,其中新建7.5km,利用备用侧本期挂线0.1km,单回架设。本工程架空线路导线型号分别为2×JL/G1A-240/30型、2×JL3/G1A-630/45型及2×JL3/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型号为YJLW03-64/110-1×1200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铜芯电力电缆,共建杆塔76基。本期在茶棚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总投资58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铅蓄电池,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变电站设置1座30m3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变电站南侧18m申广红养殖看护房、南侧28m申银喜养殖看护房;太善线西侧3m养鸭看护费、西侧16m养殖看护费、西侧18m徐天生家、西侧28m王新水家、西北侧20m徐妹红养殖看护房、西北侧21m徐三德养殖场、西侧16m弘裕通商贸有限公司厂房;茶善线东侧20m纪华建养殖场看护房、东侧22m农家院、东侧21m天喜镇宏广砖厂厂房、东北侧30m冯家洞村冯海军家、线下蔬菜看护房、东侧22m张有福养殖场、西北侧13m张广庆养殖场、东南侧22m住人移动板房、线下周用成养殖看护房、南侧2m厂房1、线下厂房2、西北侧4m汇丰管业研发楼、北侧3m郭亮废品回收站、北侧20m安林高速施工队宿舍、线下废品回收站1、南侧12m老张汽配润滑油等门面(共四家)、线下废品回收站2、线下刘保军修车厂,严格执行环评措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七)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指挥领导机构,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国家标准。

  五、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工程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进行验收。

  六、我局已委托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殷都分局和安阳县分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七、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五年后方开工建设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点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5389211

  传真:0372-5389211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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