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打印】

【字体: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3-10-09 来源: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徐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徐委员对我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领导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城市管理二科、交通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共同参与,调研和落实提案中反映的我市城市管理队伍的四个问题。现将调研情况和改进思路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待遇,保持队伍稳定”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我局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人员身份问题上始终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委文件要求,不断推动执法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当前部分县(市、区)的执法职能及人员划转尚未完全到位,尤其是部分职能部门将执法职能划转城管部门后,相关人员和编制并未同步划转,以及历史原因造成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人员身份较为复杂。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为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待遇工作。

  二、关于“提高素质,定期培训教育”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我局在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指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工作部署,在打造和谐执法环境为重点,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一)2022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2022年9月,参加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现场模拟执法选拔赛获得一等奖。

  (三)2022年12月27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202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我局选送的卷宗被评为全省十件优秀卷宗之一,成绩位列全省第四位。

  下一步教育培训计划

  一是自2019年以来,坚持每年在全市城管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规 走队列 正秩序”作风整顿活动。并组织理论考试和队列会操,提振士气、整肃形象。二是开展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执法人员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把握能力。三是组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最新执法文书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了参赛队员办理实际案件的办案程序、办案技巧和办案能力

  三、关于“提倡教育为主,以人为本,罚款为辅的执法理念”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我局始终秉承“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服务型执法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行城市管理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梳理了8方面40项“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出台了城市管理领域惠企纾困6项硬性措施。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改变了以往一查了之、一罚了之的做法,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弱势群体占道经营问题,实行首次教育引导、告知疏导,二次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三次从轻处罚、以示惩戒,三次以上从严查处、依法严管,切实加强行政处罚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行政指导,让执法更有温度、更显理性、更富人情味,避免生硬执法引发矛盾冲突,让管理和执法更有温度。

  积极规范和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公开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等,方便群众办理和监督。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将便民事项纳入了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落实“一站式”办结要求,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简化了零售企业装修、广告牌匾设施设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压缩为一个工作日,放宽户外促销活动限制;规范设置便民摊群点38处、清理16个,打造摊群点集中安置区,进场安排摊位560余个,方便灵活就业2000多人;增划停车泊位3224个、复划停车泊位9117个、限时停车泊位256个,推动21家公共机构周末开放内部停车场所,方便市民停车,缓解停车难问题;开展沿街商户星级评选,引导和支持商户规范经营,共授牌五星级门店100家,推动了城市管理共建共治共享。

  四、关于“专项督查,打造过硬执法队伍”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的建议,切实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是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组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执法监督(二科)部门,开展执法队伍履职尽责及作风纪律督导检查,2022年内共监督检查15次、检查执法中队35余队(次),检查执法人员180余人(次)。下发督察反馈意见9份、督办通知书15份。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队容风纪等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能力提升;二是加强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和评查标准,每年开展一次案卷互评互查活动,邀请高校法学专家现场点评,对参评案卷的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案卷装订顺序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楚、格式是否标准等进行认真评审。推动工作交流,发现存在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提高办案质量。三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基层执法中队配备执法记录仪300余台,实时记录执法情况。按照案件办理程序,逐步实现案件调查、温馨告知、现场勘验、强制拆除、案件审核等办案过程全方位记录,着力推动执法工作各环节有据可查、规范到位。四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聘请50名公共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商户代表等作为城市管理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五是加强执纪监督。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2022年内共组织学习6次27起,做到案例警醒、警钟长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全时段监督。扎实开展了“7·20”郑州特大暴雨灾害以案促改、灾后恢复重建、违规吃喝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遍”等专项监督治理行动。

  五、关于违停管理工作的说明

  我市城管部门独立开展违停执法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目前,我市实际违停执法工作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违停驾驶人在现场的情形。当违停驾驶人在现场时,我局执法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坚持以教育为主,以劝导驾驶人立即驶离为主,当驾驶人能够立即纠正违停行为,我局不会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当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时,我局执法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严格履行“六先一后”执法流程,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违停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情形。当违停驾驶人不在现场时,由于无法及时纠正违停行为,无法及时消除对其他车辆、行人的影响,我局执法人员将采取“非接触式执法”方式,对违停事实依法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最后,感谢徐建新委员对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3165882

  联系人:任富玲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科(1份)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