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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3-0000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2〕5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安政办〔2022〕52号

时间:2023-01-16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6日

  安阳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关于气象防灾减灾要求,更好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落实“早、准、快、广、实”要求,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2年,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2025年,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逐步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大幅度提升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1.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意识。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机制,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等纳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体系和各级政府、各部门法治学习内容。组建气象科普专家宣讲团队,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利用气象知识科学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各重点行业、各行业部门气象灾害风险认知水平。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高影响行业、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本领域、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等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教育、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师生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意识教育,常态化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宣传科普联动机制,开发优质气象科普资源,打造安阳特色科普品牌,建设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全天候、跟随式气象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社会公众气象灾害应急避险能力。依托安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现代气象科普和气象防灾减灾研学基地,打造气象主题公园。各县(市、区)同步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建设,逐步建成多样化、特色化的气象科普场馆体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抓住“世界气象日”“国际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气象科普活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各县(市、区)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展教资源开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等系统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学防范气象灾害。(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

  4.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列入基层公共服务清单。各县(市、区)要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机构和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统筹推进气象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队伍共建共享共用。(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健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健全高效联动、快速响应的气象灾害多部门防范应对机制。制定不同等级气象灾害预警的防范应对措施,细化分灾种专项工作指引;建立健全暴雨等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停工、停产、停课、停业、停运等制度。各县(市、区)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自救、互救等措施。(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各县(市、区)要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运行保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规程,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推动多部门应用、多手段共享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电信运营商,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提升全网短信发布速率,推动5G消息、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发布中应用,保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畅通、传播及时。新闻单位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4小时紧急播发制度,无偿通过“报、台、网、微、端”等平台,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弹出窗口、插播、加挂预警标识等方式,快速、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市委宣传部、市文广体旅局、市气象局、市通管办、安阳日报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探索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定期开展全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工作,强化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健全气象灾害风险多部门联合预警机制,健全分灾种、分区域、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工作,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重大规划、重大工程实施提供气象科技支撑。(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8.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安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做强做优安阳市黄淮生态气象重点实验室,持续推进研究型业务开展。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发,深化太行山东麓暴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机理研究,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市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加强水文、电力、农业、旅游、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灾害性天气影响融合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体旅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弥补低空探测盲区,加快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项目建设,推进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组建植被生态气象自动观测网。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加密、升级、改造自动气象观测站,实现气象监测街道(乡镇)全覆盖、重点提升关键区域、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粮食主产区等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到2025年,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化卫星遥感产品综合应用。发展志愿气象观测,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推进气象观测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体旅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推进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强化智能精准预报预警业务支撑,提升智能数字网格气象预报业务平台应用能力。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推动将趋势性气象、阶段性气象和局部灾害性气象预报有机结合,逐步提升“五个一”精准预报能力,努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部地区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集约化“云+端”业务服务模式新格局,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业务服务技术。强化城市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做好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挖掘气候资源,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打造中国天然氧吧等国家气候标志品牌,探索康养气象评价服务,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体旅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一)安阳市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开展智能化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精准化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智慧型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生态环境气象保障服务系统等四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及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支撑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风廓线仪、毫米波测云仪、气溶胶激光观测仪、微波辐射计、GNSS/MET等,开展气象要素精准垂直监测,提升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捕捉能力。(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在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5个县级气象台站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完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功能建设。(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纳入相关规划,制定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专项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以地方党政分管领导为组长,发展改革委、财政、气象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发展建设小组,积极谋划、部署和推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科技部门要设立联合基金,重点支持气象关键技术攻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具体方案,抓好气象防灾减灾重点项目实施。要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与防汛工作同调研、同监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承担的任务,确保实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目标。(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主办: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