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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教育局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12-31 来源: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普及义务高中教育的建议

  一、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自2017年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以来,全市规划投资资金30余亿元(含社会资金),安阳市新一中学、内黄县一中新校区等投资数亿元的高标准公办高中投入使用,示范区飞翔中学、殷都区正一中学、林州市世纪学校等20余所民办高中开始招生,对于满足群众不同入学需求、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以上,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也在逐年下降,从今年新高一起,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二、关于实施义务高中教育情况

  关于实施义务高中教育问题,教育部在公开答复中分析指出,从我国基本国情来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义务教育普及时间较短,巩固提高任重道远。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再到2011年实现全面普及,巩固普及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从义务教育本身来看,我国义务教育本身面临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一些地方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还不到位,民办义务教育占比偏高,影响了教育公益性。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三、关于普通高中助学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高中阶段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一是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住宿费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的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二是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为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2010年,我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国家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县(市、区)根据《意见》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并将以下几种学生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市、县或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3.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各地可在省下达资助名额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资助面,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市、县教育部门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持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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