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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2-0003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发文字号 安政〔2022〕19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
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安政〔2022〕19号

时间:2022-07-22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7月1日  

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

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

  安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根据《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市今后五年建设人才强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全市上下要以打造中原崛起核心竞争力、塑造人力资源新优势、推进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为出发点,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技能富民、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安阳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在中原更加出彩进程中奋勇争先,锚定“两个确保”,奋力实现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的奋斗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贡献力量。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取得重要成就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树立人才强市、就业优先工作导向,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含滑县)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3.7万人。“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4万人;我市高技能人才数量达到7.9万人。

  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以“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引领,覆盖引进和培养、创业和创新,市县政策叠加的高素质人才引进培育体系,优惠政策持续升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开辟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创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才经费管理、职称制度改革、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政策举措,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明显增强。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持续深化,上下同向抓人才的强大合力有效凝聚;人才金融服务持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成本持续降低;设置“人才综合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人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健、资金补助等与人才有关的事项协调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加强。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成效显著。五年累计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3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家。到2020年底,全市共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3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家,中原学者工作站达到4家。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7.47万人。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重点企业招聘人才数量显著增长。

  职业教育取得明显进展。全市所有县(市)均建成1所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汤阴县成为首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获“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称号。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了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累计达45.11万人次,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完成14.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37万人。全市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01万人,新增返乡创业1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2.3∶49.4∶38.3调整为10.4∶43.8∶45.8,实现由“二三一”到“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8200元增加到2020年的25530元,年均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6513元增加到2020年的35344元,年均增长5.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1721元增加到2020年的16996元,年均增长7.7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5年的42272元增加到2020年的65472元,年均增长9.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8.5万人。

  扶持创新创业成效显现。五年累计为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9.23亿元,扶持5.23万人次创业,带动18.03万人次实现就业。获评返乡创业示范县2个、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1个、示范项目13个、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15个,累计发放奖补资金1200万元。返乡创业人数累计新增11.7万人,累计新增带动就业49.15万人。

  就业创业服务持续优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安阳市人才市场目前己发展成为功能完善、设施齐全,辐射晋冀鲁豫周边地区的区域性人才市场。“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服务不停歇不打烊。“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现场招聘会165场,进场招聘单位4538家次,提供职位10万多个,求职人才15.8万余人次,达成或意向达成协议5.3万余人。

  五年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成绩来之不易。特别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有效战胜“7·19”特大暴雨灾害,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为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安阳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再创辉煌、跨越发展、建成强市的冲刺五年。

  从省内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列为“十大战略”之首,把稳就业、保民生摆在突出位置,把“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支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为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深度融入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扩容提质提供重要机遇和坚实支撑。重点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为人才创新创业释放蓬勃活力。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动能转换加速突破,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发挥人才作用、提升就业质量注入了无限潜力。但同时,国外新冠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全球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实体企业尤其是外贸型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人口结构持续发生变化,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力人口外流严重;社会保障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体面就业、高质量就业和高质量社会保障的需求更加迫切;推进国家创新高地、制造强省、技能河南、人才强省建设,服务河南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区域竞争力提升,对人才和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我市自身发展看。我市拥有产业基础、文化资源和交通枢纽等优势,处于多重国家战略叠加辐射区域,区位优势进入重构提升期,动能转化进入加速突破期,工业化城镇化进入深化提质期,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度攻坚期,治理能力进入拓展提升期,经济内在向上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同时,我市发展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创新能力不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较慢,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占比较低,动能转换、结构调整任务十分繁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

  从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面临的实际情况看。人才发展方面,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相对缺乏,尤其是国家顶尖的科学家、产业领军型人才缺乏;高端人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支撑能力不强,缺乏承接产业转移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数量较少;企业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普遍不强;人才投入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产学研用创新体制尚未有效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不健全;人才发现、评价、激励机制亟需大胆突破,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人才服务“一件事”改革亟待推进;人才工作条块分割、交叉重叠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人才工作中运用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的手段方法偏少。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劳动者培训、培训机构供给、企业招工信息对接度不高,技能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资源规划布局、人才培养层次、类型与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校企协同、实践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尚未根本形成,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脱节;职业院校“一体化”“双师型”师资水平偏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推进困难,企业组织职业培训的动力和意愿不足。就业促进方面,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就业矛盾更为突出,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不匹配矛盾仍在加剧;劳动关系风险矛盾综合治理存在不足,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亟待完善;新冠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外贸出口型企业员工失业风险加剧,外出农民工返岗复工失业风险加大;区域就业不平衡矛盾增加;返乡创业融资难问题尚未破解,创业平台效率不高,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不强,良好的创业生态尚未形成。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我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提质增效的攻坚期、风险挑战的凸显期。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十大战略”,落实“百条举措”,紧紧抓住机遇,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动形成人才引领发展、技能提升促进就业、高质量就业推动共同富裕的良性循环,为建成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发扬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就业工作和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推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畅通融合为目标,以深化产业与教育融合为抓手,以培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为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节 基本原则

  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加强党对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人才工作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贯彻党的就业工作方针,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奋勇争先、更加出彩,聚焦建设“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目标,聚焦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引进培养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急缺人才、技能人才,不断提升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匹配度、融合度。坚持就业是最大民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稳定和扩大就业,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不断拓展就业空间。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大力实施技能富民战略,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把抓技能提升作为促进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把人民对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需求作为奋斗目标,最大限度拓展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和惠及范围,使人人享有平等就业、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

  ——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重点人才工程、重要人才政策、重大人才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抓好职业教育适应性和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引进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就业形势和就业需求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打造就业创业最优生态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深化基础性、牵引性、战略性重大改革,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创新人才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更大程度激发人才、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建设高端人才集聚、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格局。着力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五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深入贯彻“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到202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8.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别达到29万人、29万人、0.2万人。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1.5万人。

  ——人才结构持续优化。人才结构与我市重大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协同推进。到2025年,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5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比例达到10%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人才载体更加丰富。到2025年,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引进新型研发机构1个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700家。

  ——人才效能有效发挥。到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以上。

  ——人才环境持续优化。“十四五”时期,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7%,人才创业创新进程全面加快,人才服务体系更加优化。

  二、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打造区域人力资源新优势

  ——“技能河南”建设深入推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到2025年,完成7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52.5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19万人。全市持证人员总量达到12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60%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40%;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4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80%以上。

  ——职业教育适应性不断增强。职业教育体系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各类职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

  ——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不断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自主权全面推开,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有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深入挖掘农村人力资源潜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不断提升。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市场更加统一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更加高效。

  三、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以上,新增返乡创业4.5万人以上,脱贫人口务工规模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均控制在5.5%以内,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0%以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人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6%以上,更多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改善。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实现跃升,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失业预警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缓解。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契合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提升,企业“招工难”问题有效缓解,劳动者求职渠道更加顺畅。

  第二章 聚焦实施“十大战略”,推进重点人才队伍建设

  聚焦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目标,认真贯彻“两个确保”要求,深入落实“十大战略、百条举措”,围绕建设“三区五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着力推进重点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育工程。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行动和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注重在科学实践活动中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拓宽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渠道。

  第二节 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继续教育体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聚集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实施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规模性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体系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标准和条件,加快国家、省、市三级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建设。加大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力度,扎实做好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职业教育专家等优秀专家评审选拔工作。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作用。

  第三节 打造产业人才队伍

  大力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实施企业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具有战略眼光、市场洞察力的企业家进行储备培养。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联合知名高校对民营企业家开展专项培训。建立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构建成长导师指导青年企业家帮带制度。实施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化行动,加快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懂得国际贸易和资本运作的人才队伍。完善经营管理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全景式经营管理人才数据库,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家和企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扩大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范围,推动“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企业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原企业家联盟总会等作用,引导企业家之间优势互补。

  打造高素质产业人才大军。实施产业创新人才集聚行动,精准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分领域分行业编制实施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推进产业人才精准培育,集聚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加快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养老育幼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引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完善急需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推广建设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

  第四节 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

  实施“技能河南”行动,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等,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基地型项目建设,夯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训基础。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培育品牌技工院校、特色化专业、技工教育教学名师。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打造“中原名匠”系列品牌,增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

  第五节 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和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持续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返乡创业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紧密结合现代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和公共服务建设,培养乡村产业领军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推进乡村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乡村规划建设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加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引进。着力培育农业科技后备人才,在全市农业科研领域遴选中青年科研骨干。加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实施千名青年返乡“春雁”行动、千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计划,促进青年人才返乡下乡。完善科研人才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服务乡村振兴,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

  第六节 打造社会事业人才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等,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实施“双师型”职教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卓越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升职业院校师资水平。积极组织参与省级教学名师遴选计划、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本科高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学团队。完善师德养成和师德提升机制,培育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供给。加强疾控人才培养,稳定基层疾控队伍。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儿科、精神科、病理、麻醉、老年医学、遗传医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医学人才培养项目,推进高端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到2025年,培养住院医师200人、全科医生1000人、75名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15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制定社会工作者培训、轮训计划,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推进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支持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第七节 打造党政人才队伍

  高质量开展党政干部集中轮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聚焦科技创新、经济管理、社会治理、数字政府建设等领域,组织专题培训,全面优化党政干部知识结构,提高数字化工作能力。健全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动干部跨地区跨部门制度性交流。健全落实第一书记制度,积极选派干部到重大工程项目和乡村振兴一线历练。完善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及时提拔使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墩苗育苗”计划,推动年轻干部“基层—机关”双向交流任职。实施选调生源头工程,吸纳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组织年轻干部到艰苦环境、关键岗位接受锻炼,帮助优秀年轻干部增长才干、脱颖而出。

  第八节 打造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

  扎实推进宣传文化人才“六支队伍”建设,培养集聚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传播管理等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实施重大社科研究课题“揭榜挂帅”制度,鼓励、支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积极推动国家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和活动落户安阳。加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培训机制,推进基层骨干文化人才交流使用。建立文创作品孵化、传播机制,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品牌和文化名人。到2025年,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素质优秀、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一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骨干人才。

  第三章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一节 构建人才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将人才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

  全面落实用人主体用人自主权。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发挥人才编制“周转池”作用,开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赋予科研院所、高校、公立医院等在人才使用、配置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推进完成市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扩大高校人事管理权限试点范围,继续探索在高校实行员额制管理。

  第二节 完善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加快构建类别清晰、结构合理、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质量发展体系,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发挥高校特别是大学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培养。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增强专业设置快速响应需求能力,加快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开发,健全急需学科专业引导机制,提高学科专业体系与现代化强市的匹配度。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力度,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国际化创新人才。

  全面建设人才成长梯队。完善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推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青年创新人才承担重要科研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攻关,支持更多青年人才成长为领军人才。实施博士后创新支持计划,高质量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按标准落实在站博士后资助、博士博士后安家经费补助等政策,促进博士后合作交流,积极扶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主战场的青年拔尖人才。大力推进大学生见习基地和创业园建设,打造大学生实习应聘、就业创业全链支持体系,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

  改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方式。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遴选机制,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的特殊政策。加大对两院院士和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和团队的支持力度,更大力度对省级高层次人才和科技人才团队特殊支持计划。优化省级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特殊经费支持。实施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工程,组建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研究方向明确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长期稳定支持。加强基础研究投入,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机制体制,增加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投入,加大对企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基础研究投入。鼓励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研发。

  第三节 擦亮招才引智安阳品牌

  聚焦安阳市“三区五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对人才的需求,全力打造“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升级版,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创新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建立持续引才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岗位开发,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团赴全国高校集中的城市召开综合性推介对接会,常态化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加快集聚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设立“驻外招才引智工作站”,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推介、安阳籍人才座谈会、揭榜挂帅攻关等招才引智工作,将人才与项目精准对接,为安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水”。逐步把安阳打造成为人才集聚、创新创造、产业繁荣、服务高效的区域性人才高地。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系统完善“一次不用跑”“人才服务一卡通”“企业家一支笔”“一岗一房”和关爱企业家“八大员”等惠才服务举措,为人才提供“店小二”式贴心服务,充分保障广大人才的工作生活,让人才切实感受到政治上受重视、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使“洹泉涌流”金字招牌更加闪亮。

  第四节 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健全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探索完善学术、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等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建立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促进人才评价与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全面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扩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有序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新兴职业领域职称评审。完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畅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和高技能人才职称晋升渠道。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适当放宽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持续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倾斜。加强对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社会化评价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五节 健全人才激励表彰机制

  深化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探索实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分配和激励政策,提高科技研发人员薪酬水平。

  完善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强化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专家研修、体检、休假、慰问等工作。定期召开专家座谈会、高层次人才代表座谈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加大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

  第六节 破除人才合理流动障碍

  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和计划性流动,加快构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才流动配置新格局,形成全社会关心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各类人才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利,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改进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倾向,把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促进人才流动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督保障职能。落实人才流动在服务期、保密等方面的规定,防止人才无序流动。强化人才流动合同化管理,对在合同期内流动的人才要依法依规,规范程序,履行手续。

  (三)切实保障用人主体自主权,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充分尊重、保障和发挥各类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使用、评价、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自主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不当干预。建立、完善人才流动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建立人才失信惩戒机制。

  (四)创新柔性引才方式,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鼓励用人单位在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前提下,吸引省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挂职、兼职、技术咨询等形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基层优秀人才遴选培育计划,逐步打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的通道。

  (六)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落实人才在城镇落户有关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跨区域、跨层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对各层次专家一对一服务保障体系,解决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后顾之忧。

  (七)全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强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行为。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把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朝阳产业来培育、来发展、来扶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分离。支持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研究新业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领域,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任务。

  第四章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构建良好人才生态环境

  第一节 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全面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改革,打造集人才政策、人才业务办理为一体的一站式网络人才服务平台。依托“豫事办”“安馨办”政务服务平台,“安阳洹泉涌流人才服务网”,“安阳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持续建设完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行人才服务事项线上办理、限时办结。在综合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设立“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各级各类人才提供贴身服务。

  第二节 构建多层次财政金融支持体系

  建立人才发展优先保障机制,把人才发展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探索设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积极引进培育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机构,推动天使投资人、股权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安发展,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创新推出“人才贷”“人才投”“人才保”“人才险”等产品。探索打造人才科创银行,为人才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第三节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一岗一房”人才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系统规范人才住房规划布局、筹集渠道、分配管理、运营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支持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污染防护要求的前提下,以公共交通便利为导向,综合考虑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鼓励各县(市、区)通过政府筹建、租金补贴、企业自建、园区配建、市场运作等多种形式,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全市人才周转房建设和使用力度。

  第四节 构建人才教育服务体系

  强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结合本人意愿及当地实际,统筹安排,高质量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化,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规划布局,增加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供给,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五节 构建人才医疗保障体系

  完善引进人才医疗保健制度。优化分层分类的人才医疗保障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一线人才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医联体建设,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均衡布局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五章 实施技能富民战略,完善技能人才开发体制机制

  坚持技能就业、技能富民,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把抓技能提升作为促进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通过持证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推动共同富裕。

  第一节 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新建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8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争创1个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建设8个省级重点赛项提升项目。

  发挥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作用,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职业技能培训主攻方向,采取超常规举措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 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定向式培训,加大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供给。围绕现代服务发展需求,加大健康养老、交通物流等领域技能人才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等培训。推动企业全员培训,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扩大院校培训规模,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企业、社会开展订单式、项目制等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激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重点群体普惠制培训工作。鼓励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夯实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第二节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自主开展定级和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加快社会评价组织建设,广泛开展评价活动,实现技能类职业(工种)全覆盖。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到2025年,全市认定职业技能等级备案机构新增100家左右。扩大技能人才评价国际化试点规模。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评价,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配合建立全省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实行动态退出。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分类引导企业健全体现技能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全面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建立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等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组织参与“中原技能大师”“中原大工匠”“中原技能大奖”“政府特殊津贴”等评选。

  第三节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县(市、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建立完善以世赛、国赛为引领,以省赛为龙头,以专项、行业和地方各级竞赛为主体,以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具有地域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普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要赛事。推动全市职工职业(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每两年举办一届安阳市“洹泉涌流杯”职业技能竞赛,各行业定期举办专项技能竞赛,引导带动广大职工、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十四五”期间,开展不少于10个职业(工种)竞赛、50场赛事活动,5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四节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体系

  建立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建设集网上培训、过程监管、结业考核、鉴定评价、补贴申领、查询统计等功能为一体的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强化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实现个人培训、就业、取证、增收信息、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监管、补贴性培训评价项目及机构全覆盖。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电子档案。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全部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实现“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和参训人员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加强业务流程信息化重构,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政务服务网互联共享。

  第六章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产教融合发展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校企合作发展机制,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第一节 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加大职业技能考试比重,探索形式多样的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模式,健全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免试制度,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深入推进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完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机制,完善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组建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

  第二节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安阳市产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多功能转型发展,将县域中等职业学校建成兼具学历教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与推广、义务教育阶段职业启蒙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争取进入国家高职“双高计划”。重点办好服务地方发展的品牌专业(群),将专科层次高职学校建设成为集就业、升学、培训、创新于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教育资源集聚地。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支持优质专科高职学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相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逐步搭建集中各级各类学习资源的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实现各级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互认和衔接。完善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全民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推进“学历+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1所,高职或产业学院4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5万人,建成3—4所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3—5个特色专业群,2—3个紧贴产业转型发展、校企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安阳市示范性骨干专业(群)。

  第三节 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

  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围绕安阳市重点产业和关键行业领域,引导各职业院校全面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园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重点打造无人机应用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护理、戏曲等特色专业,建成以冶金、机电、建筑、计算机、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为代表的优势专业,打造职业院校省级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省市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积极申报技能型社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地方试点。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强化校地合作、育训结合,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

  第四节 创新校企合作发展机制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推动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支持企业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产业学院和职业培训基地。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型企业组合式激励政策。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办学企业成本补偿机制。积极培育市场导向、供需匹配、服务精准、运作规范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推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

  第五节 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双师型”“一体化”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落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落实师资双向流动、兼职兼薪办法。深化教材改革。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管理,规范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聚焦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建立科学完善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和制度化。深化教学方法改革。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组织开展“一教师一优课、一专业一品牌”活动,促进职业院校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大力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

  第六节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优化技工教育结构布局。优化整合技工院校资源,推动技工教育与地区人口分布相适应、与地区产业需求相匹配。支持技工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支持职业院校举办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支持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参与举办技工学校,促进国有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公平享有支持政策和待遇。

  提升技工教育办学水平。配合实施河南省优质技工专业建设工程,支持和引导技工院校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设置专业。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技工院校常设专业普遍推行一体化课程教学模式。加强师资培养,赋予技工院校在内设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与招聘、专业设置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建立技工院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技工院校与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共建教师培训基地。提高技工教育服务能力。鼓励技工院校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退役军人等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培训。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面向技能人才开展理论进修、知识更新和职业技能提升服务,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优化技工院校发展环境。建立与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确保技工院校享受教育附加费并有所倾斜。提高公办技工院校生均经费标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按照不低于当地高职院校同等标准安排生均财政拨款。落实技师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待遇,探索技师学院高级工以上培养阶段参照省属高职院校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收入纳入事业性收入。建立技工院校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办学融资渠道。提升院校自身造血能力,对职业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多渠道投融资、企业化管理,运营收入由学校用于弥补发展资金缺口。

  第七章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急需紧缺职业

  (工种)技能培训

  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有效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第一节 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加强职工岗前培训,严格执行特殊工种劳动者持证或持有职业资格上岗制度。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企业职工在职业生涯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多种方式,灵活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工一岗多能、一人多证。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开展以岗位技能提升为重点的各类培训和竞赛比武。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工匠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牵头组织行业培训。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与职工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第二节 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大力推行“双结合、双基地、双导师”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紧扣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智慧安阳”建设急需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积极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加大企业生产岗位技能、数字技能、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等方面培训力度。完善经费补贴政策,落实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性政策。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制定职业技术技能等级认定优惠政策,畅通企业间流通渠道。

  第三节 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向用人主体放权,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备案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将技能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待遇有机结合。支持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并将技能人才评价融入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鼓励企业职工一岗多能,积极参加本岗位及相关相近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考核。探索“特级技师”评价工作。

  第八章 统筹城乡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乡村劳动力技能素质

  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家政服务业发展,打造区域人力资源品牌,最大程度挖掘农村人力资源潜力。

  第一节 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

  制定符合农民和乡村特点的培养方案,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推动线上与线下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农村本土人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推动城乡人才双向流动,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节 大力培育地方人力资源品牌

  加强人力资源品牌发现培育。推进“一县一品牌”建设,分类型、分领域发现培育人力资源品牌,力争形成10个市级人力资源品牌,各县(市、区)要打造一个区域级人力资源品牌,其中“安阳康养”“林州建工”“中原艾工”要推向全国,跻身国家级人力资源品牌行列。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建立市级重点品牌资源库,确定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加快人力资源品牌发展提升。健全人力资源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把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作为劳务品牌培养主攻方向,推动人力资源品牌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健全人力资源品牌质量诚信评价体系,维护人力资源品牌良好声誉。

  加速人力资源品牌壮大升级。支持我市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返乡入乡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人力资源品牌特色创业孵化基地。以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为引领,组建行业内、区域内劳务品牌联盟,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人力资源品牌特色产业园区。

  做好人力资源品牌宣传推广。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品牌征集,组织人力资源品牌竞赛,选树具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品牌项目,推出人力资源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开展人力资源品牌展示交流活动,参加全省人力资源品牌专业论坛,形成“塑造人力资源品牌、消费人力资源品牌、热爱人力资源品牌”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大力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

  深化居家照护、健康照护、家政服务等领域人才供给侧改革,大规模、全链条开展“安阳康养”技能人才院校培育、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打造有一定规模的康养技能人才队伍。夯实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基础,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建设一批家政服务培训基地。改善家政服务人员发展环境,引导员工制家政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提供免费岗前培训和技能更新提升培训。实施家政龙头企业品牌提升战略,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成长性好的家政服务企业。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选树优秀家政从业人员,逐步形成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节 大力推进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

  支持生源数量较充足、具备发展技工教育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积极面向帮扶家庭子女及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鼓励其就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支持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补贴性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市场主体开展以工代训,开展脱贫人口在岗实操培训。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免费开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家政服务等实用技能培训,对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优先培训脱贫家庭子女。充分发挥市场机构力量,支持其为重点群体开展教育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支持重点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

  第九章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稳存量,扩容量,提质量,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第一节 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强化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协同。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通过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发挥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优先发展和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建设高质量就业示范区。

  第二节 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制造业吸纳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强化要素保障和高效服务,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坚持链式集群化发展,统筹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岗位。立足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更好发挥产业集聚区作用。巩固提升精品钢及深加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开发更多技能型就业岗位。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5G等产业,重点培育四个百亿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新的高质量就业增长点。

  发挥服务业就业容纳器作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围绕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做强冷链、航空、电子商务、快递等特色物流,依托CBD中央商务区、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持续提升现代金融、研发设计、法律、会计等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比例。顺应居民消费转型升级趋势,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重点提升健康养老、商贸服务、教育培训、体育休闲、家政物业等生活服务业品质,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加快培育发展网络购物、生鲜电商、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新兴服务业。推动商务中心区、服务业专业园区转型发展。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经济,打造全国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和国际知名的“航空运动之都”。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构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强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农业类开发区,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促进农民实现“线上就业”、抱团发展。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百县提升行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消除政策壁垒。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

  第三节 支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吸纳就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实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示范工程,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建设一批行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现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全覆盖,鼓励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打造资源富集、良性互动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加快5G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和项目,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建立健全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加强新职业培训。

  第四节 着力提高重点地区就业承载力

  推动重点地区就业协同发展。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主动对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战略合作,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文化旅游、交通物流、产业协同等领域协调发展,畅通区域循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开发区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促进教育、科研、产业、人才等领域交流合作,吸引更多人才来安阳就业创业。

  实施特殊地区就业促进行动。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吸纳就业效果好的富民产业。支持重点地区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精品线路,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资源型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带动当地职工转岗就业。做好少数民族劳动者、失地农民、下岗矿工、停产企业员工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对高失业率地区开展专项就业援助,针对性开发和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持续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坚持以县域治理“三起来”为根本遵循,优化县域发展布局,提高县域发展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服务功能,在农业产业强镇、商贸集镇、物流节点布局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和信息产业,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第十章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

  第一节 优化创业生态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用好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增加创业政策供给。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破解企业用地、融资、人力资源保障等瓶颈。优化政策落地机制,做好政策解读、推送、答惑,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升级,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高校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鼓励各地建立创业联盟,将土地、资金、人力、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孵化机构与服务机构合作创新,提高创业资源配置效益,建设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第二节 提升创业能力

  强化创业培训。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培训机构发展,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组织讲师大赛,提升师资水平。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强化培训绩效管理,提升创业培训质量。鼓励支持各级公共就业训练中心积极参与创业培训。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稳定和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百千万亿”惠民工程,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持续开展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方向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企业投入。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加快孵化平台建设。建设特色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创业平台载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模式,支持大企业与地方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提高利用率。持续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建设返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

  加强创业服务辅导。建立健全创业导师专家团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服务进基层、进高校专项活动。创业导师与初创企业“一对一”结对服务。组织各级各类创业推进和指导活动,培育构建区域性创业生态系统。

  第三节 激发创业活力

  鼓励引导各类人员创业。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返乡入乡创业。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全方位教育培养创业人才。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来安阳创业提供便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积极营造大众创业氛围。办好“双创”活动周,组织参加“豫创天下”“凤归中原”等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推进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创业事迹和创业精神,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讲好安阳创业故事。

  第十一章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增强就业保障能力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提升就业质量,稳住就业基本盘。

  第一节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各种形式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激励政策,统筹实施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

  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实名制就业服务。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素养提升计划,加强全程化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提供更多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推进大学生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计划。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实施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优计划,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和安阳市就业创业导师团作用,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理性就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

  第二节 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统筹做好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就业工作。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

  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实施青年工匠技能提升计划,常态化开展导师带徒、行业沙龙、知识竞赛、学习交流等活动。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

  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城镇青年自强自立。为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安置方式,引入市场化运行模式,强化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鼓励到城乡基层安置。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平台,向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就业创业服务。分类推行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增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扩大就业供给,实现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创业支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到2025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100%,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退役军人就业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第四节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建立健全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合作,持续参与“豫见”系列活动。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培育和发展乡镇、村级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健全农村劳动力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挥村级信息采集员机制功能,夯实监测分析的基层基础。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开展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扶持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农民工市民化行动,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支持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补贴性技能培训。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落实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统筹做好妇女就业工作。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工作。

  第十二章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及时制定完善稳就业预案,切实做好失业保障。

  第一节 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地区、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缩小区域间差距,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建设。优化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构建覆盖城乡的基层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训练基地,面向公共服务对象开展就业训练。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优化完善统一的就业创业业务流程和规范。加强“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提升安阳市“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求职招聘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信息化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推动市级调查失业率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重点企业用工、职业供求分析、失业风险预警等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第三方数据质量核查机制,提升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

  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深入研究技术进步、人口结构变化等对就业失业的影响,及时分析预测就业市场变化。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

  第三节 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

  健全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分级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制度。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作时间安排、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

  完善失业保障体系。推进落实调整优化失业保险扩围、促进企业稳岗、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等政策,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提高政策受益率。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发挥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影响。建立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影响的跟踪研判和协同应对机制。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加快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广泛开展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通用技能,充分放大其就业创造效应。

  第十三章 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提高劳动者工资待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增进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广大劳动者实现全面发展。

  第一节 改善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

  改善劳动条件。健全劳动标准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标准。推进就业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为残疾人就业创造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加强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提高劳动者参保率。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并按照统一部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和遗属待遇政策。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现城乡、地区、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顺畅转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和高龄补贴制度。落实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作用。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大预防”工作机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推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加强社会保险服务,构建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平台建设,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激励力度。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大龄、妇女劳动者等权益保护,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诉讼案件。

  第三节 维护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选树一批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与工会部门劳动争议裁调对接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优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实施签订诚信仲裁承诺书和廉洁办案承诺书制度,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全过程动态监管。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规范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和监控预警功能,提高执法效能。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推进劳动合同数字化,巩固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和增强实效性。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的制度化程度。

  第十四章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第一节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法规政策。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和市场统计制度,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提高供求匹配效率。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整治非法劳务中介。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典型。探索建立实施人力资源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第二节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我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超过150家,行业营收突破2亿元。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行业人才队伍。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计划,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水平。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引进,助力乡村振兴。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金,以资本赋能骨干企业跨越式发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

  第三节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协同发展

  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围绕我市建设“三区五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契合“聚力创新发展,加速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建设规划,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和支撑。探索构建人力资源数据平台,运用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融合发展。制定出台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积极申报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根据实际情况筹建国家级专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开展市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评估。

  第十五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我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意义重大,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职业教育、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人才管理职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强化人才工作相关部门职责,调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全面贯彻党的就业工作方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促进人才、教育、就业、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协同,充分发挥系统效应和整体效能。完善各部门职责职能,强化政策协同关联,要素顺畅流动,形成各环节分工明确,执行畅通无阻、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状态,形成协同推进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全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部署,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深化区域合作,支持欠发达地区人才、就业事业发展。加强规划的宣传解读,抓好新媒体建设和运用,拓宽宣传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凝聚共识、动员力量,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更好发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财政规划对本规划实施的支撑。出台本规划配套政策实施办法,形成各部门联合协作推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构建更有力度、更为配套、更加开放的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工作政策支撑体系,放大政策效应,形成政策合力,为促人才发展、稳就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树立大数据思维,加速信息化和数据化建设,构建大数据库,实现对人才、人力资源、就业信息的动态采集、统计分析。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人才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形成激励人才工作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规划实施与财政预算的衔接协调机制,各级财政按规定对规划实施予以支持。加大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投入,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人才服务、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投入资金,保障人才、技能培训、就业重大项目实施。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完善统一规划体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加强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对接融合,与本区域教育、科技、产业、财政等规划的配套衔接,制定实施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专项规划,形成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制定本规划实施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督导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规划评估监测,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机制,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统计数据督查,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科学精准评估落地情况。

  主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