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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2-0003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发文字号 安政〔2022〕16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安政〔2022〕16号

时间:2022-07-15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6月22日

安阳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

前 言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社会保障是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体的生活给予基本保障的制度安排。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担价格付费享有。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阳市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兜底保障,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文旅强市战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对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依据《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对接《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重点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文体服务和优军服务保障等领域,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工程项目,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市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兜底保障基础坚实。五年累计实施重点民生实事100多项,用于民生领域财政支出累计达到139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40所,新增学位19.6万个,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全覆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4.25万人,参保率达96%。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8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2000多张。累计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72个,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526个,率先在全省实现全覆盖。新建全民健身设施235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全市普通高中达到59所,在校生人数12.26万人,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有效扩充。高等教育形成“三本四专”新格局。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建成三级医院8家、二级医院29家、中医医疗机构19家,与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畅通了参保人员外出就医渠道。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61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五大工程”有效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800余场。初步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取得显著成效,多渠道开发人才岗位3.6万个,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全市所有县(市)均建成1所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汤阴县成为首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获“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称号。国家老年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安阳分中心挂牌,全省区域中医儿科诊疗中心落地,8个临床中心通过国家认证,初步形成豫北医疗资源高地。批准落地“省级森林康养基地”4个,被省确定为全省智慧养老试点城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1个,省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和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各2个。豫剧《盘庚迁殷》开创了全省县级剧团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先河。A级景区总数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连续四次荣获“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荣誉,林州市跻身国家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

  关键改革成效显著。全市实施中小学集团化办学35个,参与学校113个。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率先在非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组建12个城市医联体和7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现“五重保障”政策同一窗口“一单式”结算。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退役军人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加快优待证的制发工作。

  高品质服务创新升级。全市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7家。拥有A级景区35处,其中5A级景区2处、4A级景区6处,总数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五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1.9亿人,旅游总收入1881.2亿元,文化旅游成为活跃经济、满足人民精神生活需求的新消费点。养老产业与旅游、医疗融合发展加速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催生了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养老服务机构。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安阳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巨大成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但是,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一是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总体较为短缺,主要指标与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够匹配;二是城乡、区域、群体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差距依然存在,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需要继续加强;三是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资源配置机制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进程不协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任重道远。

  第二节 机遇挑战

  新战略赋予新使命。“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国家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高品质生活服务协同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安阳市“十四五”规划提出促进社会事业进步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建成教育强市、文化强市、体育强市、健康安阳,打造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未来五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将成为安阳市实现“三个同步”的坚实支撑和缩小区域差别、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将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依托。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领域补短板、强弱项、赋效能、提质量,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幸福新安阳的战略使命。

  新形势提出新挑战。“十四五”时期,安阳市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人口结构的新变化对公共服务资源布局、覆盖人群等带来较大影响。加上新冠疫情的走向不明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双重叠加,未来五年安阳市财政优先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压力较大。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共服务的社会心理预期进一步加大,要求公共服务兜底保障更加坚实,机会更加均等,更能体现公平正义,全市公共服务兜底线、保民生、扩供给、提质量的任务更加紧迫。

  新发展催生新变革。到2025年安阳市经济总量将达到3400亿元,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年轻人成为个性化生活服务消费主力,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供给内容、供给质量提出新要求,倒逼安阳市公共服务向品质化、个性化、便捷化服务方向变革。同时,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深入发展,对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供给模式、服务理念产生巨大影响,倒逼政务服务信息化、养老服务智能化、文化服务数字化,催生教育服务“线上化”、医疗服务“远程化”,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转型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锚定实现“三个同步”“三个超过”和建成现代化安阳远景目标,围绕全市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领域,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着力增强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推进高品质生活服务跨越升级,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发展转型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实现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二节 发展思路

  把握一个方向。即把准高质量发展这一方向。围绕托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社保、公共文化等关键民生领域,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旅游向个性化、特色化、高品质服务方向发展。

  健全两大体系。围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两大体系,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生事业转型发展。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维护和提升全体公民基本发展权。二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增强公民发展权、生存权之间的系统性、协同性。

  统筹三个层次。一是政府提供民生兜底保障网,满足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二是政府支持普惠性公共服务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的价格付费享有;三是通过市场提供高品质生活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应保尽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生命周期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全覆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稳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政府主导、分类施策。划清政府权责边界,强化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保障的兜底责任,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不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鼓励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形成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格局。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有效解决。创建一批省级高中示范校、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提升安阳高校办学水平。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强化。建成神经病学、肿瘤学、口腔医学三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好市级“四所公立医院”,实现县级“三所公立医院”达标建设全覆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每年保持在6.8万人以上。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近4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文化产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旅游综合收入占GDP总量的12%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旅游服务领军企业。

  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育补短板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率达到100%。全市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构建一批名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和名师工作室。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疑难危重病例市域外转率持续降低,县域就诊率达到95%左右。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实现融合发展,城市居家社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得到有效改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

  公共服务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公共服务“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质服务资源“一卡共享”、数字化服务“一码同扫”。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照护体系基本建成,健康服务模式更加先进有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教育、医疗、养老供给模式改革、治理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等改革成果落地见效。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文化旅游业发展体制进一步创新,社会资本投资文旅项目潜力充分释放。

  社会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保障财力投入持续加大,公共服务财政、投融资、用地、税费减免、人才培训等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7%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0.2万人、53万人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99%以上。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第三章 提供安全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母婴身心健康,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第一节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扩大优孕优生服务供给。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优生优育服务体系,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城乡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免费提供孕早期健康检查、产后访视等服务,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节育服务。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儿科床位供给总量。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和急危重症诊疗服务能力。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第二节 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城市新建住宅、居住(小)区按不低于200平方米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在农村社区统筹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争取50%的社区建成普惠托育中心,基本建成方便可及、成本可负担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班服务,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托育服务。开展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到2025年,各县(市、区)规划建设1所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全面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释放生育潜能,稳定适度生育水平。提升家庭育儿能力,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保障生育人群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

  专栏1: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

  1.妇幼健康体系工程。推动全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

  2.产前筛查工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程。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3.托育服务设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开办1家以上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包括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全市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39万个。

  第四章 发展公平优质的公共教育服务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优化各类教育布局,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努力让每位学生享有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

  第一节 优先保障学有所教

  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学前教育网络,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举办公办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加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落实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着力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施幼小衔接行动。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结对帮扶行动,促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向优质均衡迈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探索实施“六年一户”入学办法,缓解“择校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推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保障就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注重学生内在潜质的开发和启蒙。开展最美中小学生宣传推介活动,培育“五育并举”典型实验区、实验学校。

  鼓励高中阶段学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持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落实国家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装备标准,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引导普通高中自主特色发展,打造一批普通高中示范性学科,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知识和技能基础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到2025年,创建2所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

  第二节 加快推进学有优教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全市产业发展需要,着力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高地。紧密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关键行业领域,引导各职业院校全面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园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重点打造无人机应用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护理、戏曲等特色专业,建成以冶金、机电、建筑、计算机、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为代表的优势专业,打造职业院校省级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支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争取进入国家高职“双高计划”。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推进“学历+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1所,高职或产业学院4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5万人,建成3—4所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3—5个特色专业群,2—3个紧贴产业转型发展、校企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安阳市示范性骨干专业(群)。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分类发展计划,重点建设各种类型的示范性高校。积极谋划高职院校升本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办学空间。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鼓励全市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建立创新平台,探索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培育以飞行技术、航空物流等为主体的航空专业集群建设。打造甲骨文研究高地,扎实推进甲骨文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加快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逐步搭建集中各级各类学习资源的全民终身学习平台,实现各级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互认和衔接。完善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全民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深入推进安阳广播电视大学等开放大学建设,建设开放大学信息化平台,提升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水平和社会参与度。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持续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加快建设书香安阳。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持续开展对口支教,实行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和教育集团内派驻制度。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计划。落实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以及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策,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分步推进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创新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深化职称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管理机制改革,保障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

  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缩小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的力度,实施市域编制调剂,增加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编制的力度。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严禁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支持安阳工学院等与大中型企业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完善安阳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与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互联互通,建成覆盖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优质、适用、丰富的数字教育资源及其应用体系。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平台、网络学习空间融通,基本建成全市“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加强全市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形成“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协作共同体建设,构建强校带弱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到2025年,打造省级教育信息化2.0示范市、建设50个智慧校园示范校、50个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标杆校。

  专栏2:公共教育服务工程

  1.基础教育项目。建成市洹北中学整体迁建、市开发区高中和市龙安高中改扩建、市一中实验楼提升改造,文峰区新建二道街幼儿园(东区园)、文惠小学综合教学楼、德隆街小学,北关区新建第二和第三实验幼儿园、日新小学、杏花村小学西综合楼,殷都区伦掌镇第四初级中学改扩建、虹桥中学改扩建,龙安区新建区直幼儿园、祥云小学、置度小学,林州市新建一实验小学分校、陵阳镇初中教学楼,安阳县白璧镇杜固学校重建、新建县海河小学,汤阴县新建崇文幼儿园、人和大道小学、崇文小学,滑县新建道口镇第二完全小学、嵩山路小学、珠江路小学、振兴路初中、第三高级中学整体搬迁,内黄县新建县第一高级中学、人民路小学、宋村乡第三小学教学楼等项目。

  2.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安阳市职教中心、殷都区职教中心、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升、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等项目。

  3.高等教育项目。实施安阳师院南校区建设、河南省职业护理学院扩建、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建、市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扩建、林州市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续建等项目。推进安阳工学院创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建设,支持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4.终身教育建设项目。实施继续教育推进工程,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

  第五章 强化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劳动保护,防范化解失业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技能培训体系,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浓厚氛围,加快“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在岗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加大培训资金多元投入力度,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开展全市就业信息监测,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信息采集录入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行动,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利用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百千万亿”惠民工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工程,完善创业“引人”“育人”“留人”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新型创业实训,评选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依托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式平台,形成覆盖全市的创业孵化体系。支持县(市、区)建设返乡入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和交流活动。

  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瞄准未来就业领域发展前景,持续探索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与就业提质扩面互促共进。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打造新兴消费场景和夜间经济品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扩大灵活就业空间。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限制灵活就业的不合理规定。

  打造安阳就业创业品牌。持续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服务系列活动,探索创建公共就业服务示范城市,持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培育打造一批层次较高的创业孵化园区,推荐扶持一批前景较好的大众创业项目。开展“一县一品”特色人力资源品牌创建活动,各县(市)打造一个区域级人力资源品牌,推进“安阳康养”“林州建工”“中原艾工”走向全国,跻身国家级品牌行列。

  第二节 服务保障

  提升劳动用工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化解体制机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深化调解仲裁制度机制改革,完善基层多方联动调处机制,优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畅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受理渠道。

  完善数字就业服务。全面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入推广应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和安阳市“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改革举措,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场景,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推动就业政策应享尽享。推进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

  加强失业风险防范。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体系。加强大数据监测平台综合运用,开展就业信息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就业失业形势预警分析,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专栏3: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程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实施安阳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等。

  第六章 培育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模式由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提升重大疫情疾病防控救治能力。以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完善疾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县级疾控中心疫情发现处置能力,推进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市疾控中心与各县(市)疾控中心实验室信息化联网。健全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依托安阳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和设备配置。建设县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建设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随时调用。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城市公立医院领办、承办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府主导性和公益性。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公立三级医疗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持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区建设,开展慢性病及相关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早期筛查干预,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及伤害监测。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引导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和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高职业病检测检查能力。

  第二节 打造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神经病学、肿瘤学、口腔医学等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安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加快建成市儿童医院,建好市级“四所公立医院”。到2025年,各县(市)建好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院和一所公立妇幼保健院,实现县级“三所公立医院”达标建设全覆盖。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建成儿科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脑病科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实施市、县中医院提质扩能工程,推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示范中医馆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行传染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广中医药防治慢性病、常见病、传染病等适宜技术和方法,加强重大疑难病症、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发挥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作用,针对密切接触者、儿童及有慢性基础病的重点人群制定不同的预防方案。创建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到2025年,全市建成12个以上中医馆、8个以上示范中医馆。

  促进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鼓励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体育健身、母婴照料、养生美容等健康服务发展。支持前沿医疗服务和精准医疗服务。鼓励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立足安阳太行山水和历史文化优势,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打造包括中医药、体育、旅游、养老产业在内的健康休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具有特色医疗、健康养生、休闲疗养、体育健身等功能的知名健康旅游基地。

  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市县乡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全市基层医疗系统的迁云整合,实现区域信息平台、医疗卫生机构、医共体内医疗资源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创新应用,开展远程诊疗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等级评审,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实现线上线下多码融合、通卡结算。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有序开放健康医疗大数据分类分级分域应用,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化。

  第三节 服务保障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一体化。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实现医共体内部协同发展,促进形成县域有序就医格局。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工作机制。将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融入医共体,实现医中有防、医防结合。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推动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升”,全面实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质量为核心、公益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加快医联体建设和县域综合医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引导医联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落实分级诊疗病种目录,规范双向转诊,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持续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的“1+X”用药模式。鼓励支持县域医共体探索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国家统一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教协同,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继续实施订单定向生培养,加大全科医生和高层次医疗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机构领导班子专业人才配备。实施“县招乡用”“乡聘村用”等创新人才政策,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4.3人。

  专栏4: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工程

  1.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救治中心、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改造项目等。提升县级疾控中心能力达标建设。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 

  2.县级公立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建设县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加强传染病区、重症监护病区等基础设施建设。

  3.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建成市肿瘤医院新院区、市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救治中心和西院区修缮提升、北关区人民医院、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内黄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妇儿综合楼)等项目。

  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儿科、脑科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市中医院中医药感染特色专科综合楼、林州市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安阳县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滑县中医院综合病房楼。

  第七章 完善幸福关爱的养老服务

  提升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每位老人都拥有最美“夕阳红”。

  第一节 提升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以上。

  提升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品质。建设一批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加大对农村地区基本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全市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全部完成,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到2025年,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全覆盖,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村(行政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加快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小区建设“四同步”。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等方式完成配置。鼓励在新建住宅、居住(小)区配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期盼。到2025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推进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机构逐步延伸到居家社区,为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将餐饮、洗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因地制宜发展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嵌入式养老机构,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专业化服务,满足老年人不愿离家、不愿离开社区的养老服务需求。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推动更多医疗康复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家庭、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探索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等基层医养资源,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运营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全部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加快延伸养老服务产业链,促进养老产业与金融保险、生物医药、生态农业、智能制造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用于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监护智能监测、看护设备。依托安阳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数据库,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大数据的实时共享。积极引进知名连锁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展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

  第三节 服务保障

  提供多元化普惠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城企联动居家社区型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重点向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利用企业厂房、商业设施等社会资源开展普惠养老服务。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优先支持以公建民营、普惠养老为导向的养老服务项目。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到2025年,全市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专栏5:养老服务建设工程

  1.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实施一批公办养老服务项目,新建居民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老旧城区、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2.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提升。建成46个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32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1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

  3.养老产业和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文峰区健康医养产业园、林州市第二医院医养中心、林州市新建老年公寓、内黄县智能化健康养老等项目,县(市、区)老年大学项目。

  第八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并按照统一部署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调整完善养老金计发基数。落实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和遗属待遇政策。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现城乡、地区、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顺畅转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和高龄补贴制度。落实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作用。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取消参保限制,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普惠性,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水平挂钩。规范和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质量,逐步推进省级统筹。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服务。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大预防”工作机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推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

  第二节 完善弱有所扶兜底保障

  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有机衔接各项救助制度,合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执行省统一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资金倾斜。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受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人员。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有序推进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加强对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推动援助范围向低收入群体拓展。健全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根据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托养照护服务。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教育全覆盖。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和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助残功能,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实施无障碍环境县(市、区)建设三年行动,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促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加强儿童关爱服务。强化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制度,落实抚养监护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服务本区域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积极开展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儿童之家”建设。

  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加快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建设,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加快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奖补机制。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把相关服务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推动公益性安葬设施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建立流浪易走失人员信息库,全面优化升级各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到2025年底,全市节地安葬率达到100%,经营性公墓全部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区。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加强社会保险服务。整合服务资源,构建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和互联互通。推动社会保险服务数字化转型,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智能经办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持续推进社保卡建设应用,大力推行电子社保卡,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的便利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平台建设,加快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救助便捷化。充分发挥“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完善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支出型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的动态监测机制,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

  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完善运力储备调运机制和应急物流体系,健全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和应急投放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水平,加强各类灾害风险普查和气象灾害防范,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加固防护工程。完善全过程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发展巨灾保险。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健全分级响应和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专栏6:社会服务保障工程

  1.社会福利项目。完成市儿童福利院升级改造、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建设。

  2.社会事务管理项目。市、县(市)和乡镇分别建设1个不少于200亩、100亩的和50亩的城市公益性公墓。

  第九章 优化城乡住房保障服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第一节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稳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棚户区,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创新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户区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品质,优化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规范租赁住房市场。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整顿市场秩序,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有效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支持加装加建电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配建养老、托育、卫生等多样化社区服务设施,增加市民公共活动场地。健全居住社区垃圾分类和收集站点网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智慧社区。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完善制度保障。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坚持租购并举,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造效率,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合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住房建设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

  加大土地供应。优先安排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加大对工矿企业废弃用地的整治和复垦,盘活存量用地,通过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需求。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土地支持政策,允许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不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

  加强资金统筹。统筹各项资金用于公租房房源筹集、租赁补贴发放。引导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银行业向实行市场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积极推进通过财政补助、专项债发行、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分担等多渠道出资建设保障性住房。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探索符合实际的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模式,建设人才公寓。完善产权式保障政策措施,满足具有一定购买力的保障对象购买产权住房需求。探索保障性住房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同时,围绕集中连片、联村改造项目所提供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引进养老地产、商贸地产等落户项目,增强人口的集聚度,提高土地增值空间。扩大货币租赁补贴制度,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基础上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专栏7: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文峰区大棚改安置区、中华路七个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高新区华强片区大定龙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北关区大棚改彰东集中安置区项目,殷都区文源片区棚改二期和王邵村城中村棚改项目,龙安区西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林州市下申街村和胡家庄村棚改项目,安阳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滑县一中新校区周边城中村安置房项目,内黄县流河沟及八里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第十章 强化退役军人保障服务

  加强双拥共建,全面提升拥军优抚服务能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切实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服务好、保障好,激发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一节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政策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健全退役军人安置制度,规范接收程序和流程,分类做好军官、军士、义务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工作,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实施转业军官“直通车”式安置服务。

  强化退役军人优抚保障。加强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保障,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发放。支持建设优抚医院、康养中心,强化重度残疾退役军人、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集中供养能力,提高照护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为优抚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养老服务。加大重度残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力度。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病退军士(士官)待遇。出台落实惠及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优待军人的良好氛围。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平台,向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就业创业服务。分类推行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增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扩大就业供给,实现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创业支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到2025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100%,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退役军人就业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面加强褒扬引领。统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市烈士陵园扩建,提升纪念瞻仰红色教育功能。加大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整理编辑出版英烈事迹,加大对歪曲、丑化、诋毁和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支持和引导退役军人依法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支持“兵支书”扎根基层。

  持续弘扬双拥共建优良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积极开展立功送喜报、悬挂光荣牌、慰问现役官兵家庭、社会拥军等活动。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常态化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建立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第二节 服务保障

  健全优抚保障机制。加强“四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打造“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强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建立层次清晰、相互衔接、规范有序的服务清单,打造功能齐全、要素齐备、特色鲜明的“退役军人之家”。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事项目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

  完善权益维护机制。依法依规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加强走访慰问,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矛盾化解,建立源头预防和前瞻治理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专栏8:退役军人保障工程

  1.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升级。

  2.光荣院、优抚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光荣院、康养服务设施。推动建设市、县优抚医院。

  第十一章 丰富公共文化体育供给服务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坚定文化自信,全面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产品。

  第一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水平。建成市文体中心、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数字文化资源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甲骨文城市书屋,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安阳。大力推进非国有博物馆和智慧博物馆建设,实施安阳博物馆改建改陈和中国文字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工程,打造全国博物馆名城,实现县级公共博物馆全覆盖。推进市、县(市、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结合黄河、大运河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建设,打造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遗址公园、文化公园,为人民群众提供集历史体验、爱国教育、休闲观光、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开放式、公园式文化空间。创意改造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实现空间舒适化、服务优质化。因地制宜建设文化驿站、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鼓励学校、机关、社区等机构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实施“舞台艺术送基层”、百场文艺惠民演出、戏曲进校园、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文化惠民活动。推动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场馆提档升级,加快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兴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实现点单式、一站式文化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全覆盖。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全覆盖。建设一批健身步道、自行车道、体育公园、智能健身房、共享健身平台、运动健身综合体等多元化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社会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

  第二节 发展高品质文化旅游体育服务

  建设全国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培育1-2个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文旅居乡村,构建主题鲜明的历史文化、山水度假、乡村休闲、工业旅游四大文化旅游特色板块,打造走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历史文化精品旅游路线。聚焦甲骨文故乡、周易发源地、红旗渠精神发祥地、航空运动之都等具有独特性的世界级文化旅游资源,联动太行大峡谷和乡村山水田园风光,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和乡村休闲旅游品牌。

  培育有温度有情怀的文旅文创产品。深度挖掘安阳深厚历史文化资源,以创意与科技手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传统文化旅游向沉浸式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和共享服务升级,打造可听、可视、可亲、可享文创旅游产品。聚焦考古旅游、演艺娱乐、数字文旅等重点领域文旅文创产品开发,实施文字起源、汤阴“三圣”文化、民间故事等动漫创作扶持工程,培育动漫创作、生产、传播、衍生品开发等全产业链。

  推动体育服务加快发展。结合全国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和国际知名的“航空运动之都”建设,积极发展体育航空运动及产品。支持各类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产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促进体育赛事、体育旅游、体育会展等业态发展,培育具有安阳特色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品牌。积极推进国家或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创建。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定制、体验、场景等体育消费新热点和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为全民健身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体育服务供给。

  第三节 服务保障

  健全多元参与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易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置等。稳步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化项目。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和文物保护员奖励机制,逐步建立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

  激发文艺院团活力。加快实施全市文艺院团“一团一策”改革,激发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和优秀人才的资助。完善促进剧目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健全鼓励演职员多演出的激励机制。加强院团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优化文化旅游体育服务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实施旅游交通畅达工程,建立功能完善的文化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加大信贷、土地等政策支持,严格市场监管,强化金融支持,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文旅场所智能化改造,打造智慧文旅。加强综合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范预警、突发事故处置等防控体系,为游客提供安全安心的消费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专栏9:文体服务保障项目

  1.文艺精品创作项目。重点围绕殷墟景区,打造反映殷商文化的舞台剧目,提质升级大型音乐舞蹈剧《走近红旗渠》、大型话剧《难忘红旗渠》等剧目和反映建安文化、“三圣文化”的实景表演类节目等。

  2.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安阳市文体中心、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殷墟遗址博物馆、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等全部建成投用。

  3.重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推进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广益纱厂工业遗址保护利用、曹操高陵本体保护及园林景观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建设。

  4.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7个体育公园,建成500个足球场,重点打造3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第十二章 规划组织实施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政策创新等重大问题的协调,建立健全推动落实的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职能做好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强化财力保障。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加大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

  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全市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的群众倾斜,推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质量均衡,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加强项目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大工程项目,加快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审批、资金等工作,逐级建立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重大项目引领制度,滚动调整、动态更新相关储备库。

  动态监测评估。县(市、区)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实施相关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整体实施情况。

  主办: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