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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01-28 来源: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水生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全力推进我市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安政办〔2022〕1号,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明确应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按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节水型城市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安阳市作为缺水型城市要加快推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二、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安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三、《方案》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全面开展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城市政策体系、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二)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2022年5月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三)创建范围

  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学习传达贯彻国家、省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文件精神。明确分工,下达创建工作任务。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完成自查自评。第三阶段:申报验收阶段。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各项指标保持稳定。2022年6月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组织申报,力争2022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评审验收。

  (五)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我市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主要围绕下列具体指标开展相关工作:

  1、落实5项基本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城市节水法规制度;二是城市节水管理机构依法履责;三是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五是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2、完善7项基础管理指标

  一是编制城市节水规划并落实到位;二是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并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三是加大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四是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五是严格自备水管理;六是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七是严格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等价格管理。

  3、完成13项技术考核指标

  1.综合节水指标3项。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

  2.生活节水指标4项。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指标;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100%。

  3.工业节水指标5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统计范围为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3%以上(不含电厂);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不大于国家发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

  4.环境生态节水指标1项。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创建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2、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最严格的用水、节水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方位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3、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城市财政资金投入制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4、深化舆论宣传。广泛开展节水知识、节水文化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提高社会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