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打印】

【字体:

【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2-23 来源:市发改委

  一、改革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发办〔2016〕2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3号)精神,我市于2017年印发了《安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安政办〔2017〕97号),改革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开。2017年以来,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初步建立了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出台了分类分档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确定了水权和用水定额,发放了“三证一书”,安装计量设施,开展以电折水试验,注册成立农业用水协会,部分县(市、区)试点乡村收取了水费,基本打通了改革流程。虽然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迈出了第一步,但距离省下达我市任务还有较大差距,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一些堵点、难点逐渐显现。为积极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该《意见》以我市《实施方案》为基础,以国家和省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市改革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等实际情况,就我市下一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意见》共六部分:第一部分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介绍了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契合了我市水资源短缺现状和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发展理念;第二部分是把握原则、坚定目标,明确了我市改革工作的目标和时序,为改革推进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三部分是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从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组织、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和安装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和水权制度、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和节水技术推广、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以电折水”、加强水费计收和使用监管、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八个方面较为详细的论述了改革各个环节,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和改革任务要求;第四部分是筹措资金、做好保障,确立了改革资金来源,为协会运行、工程管护、兑现用水精准补贴、实施节水奖励等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第五部分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对市县两级监督考核做了要求,建立起改革报告、通报、约谈等制度,重点强调做好月度进展、改革经验、工作亮点等信息报送;第六部分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强调了要开展改革培训、政策解读、社会宣传等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政策透明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三、征求意见情况

  在充分征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国网安阳供电公司等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1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安政办〔20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