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阳市人民政府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阳市人民政府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凝聚研究力量,发挥各方智慧,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调研工作课题征集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2〕83号)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工作。
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研究课题及选题指南、申报对象及申报办法、立项及程序、成果要求、课题评审、成果运用六个部分。
研究课题及选题指南
本年度调研课题主题为“推进安阳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期间,安阳市重大机遇、城市定位、路径选择,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第二部分申报对象及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本次活动以课题形式面向全市招标征集,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办法。申报以课题组方式进行,课题组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者撰写课题申报表。单位申报的,经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课题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电子邮箱ayfzyj123@126.com;单位组织多个课题的,还需填写课题汇总表。
第三部分立项及程序。
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立项的原则,评审领导小组将对投标情况进行审核审议,并对结果进行反馈。中标课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结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第四部分成果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严守学术纪律与学术规范。
(二)突出问题意识、坚持咨政导向,坚持原创,服务安阳经济社会发展。
(三)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5000字。
(四)对于引用的,必须标明出处。一律使用脚注,脚注为宋体五号字,每页重新编号,编号顺序依次为①,②,③,……。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字样;引用资料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明“转引自”字样;年份请勿简写。
(五)课题完成后,报评审领导小组验收。
(六)成果上报,须报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
(七)申报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并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由申报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课题评审。
根据结项课题质量和决策价值,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成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为“优秀”“合格”的研究成果,颁发《安阳市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结项证书》并汇编成册,对其中优秀的论文成果进行表彰。
第六部分成果运用。
对市政府领导批示、审定后的调研成果,及时向上级调查研究工作平台及刊物积极推荐。市政府机关刊物《安阳发展论坛》择优选发调研稿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研究室上报全市优秀调研成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