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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06-25 来源:安阳日报

    问:《车管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车管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问:党政机关能不能配备越野车?越野车、机要通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能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答:《车管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报省管局备案),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机要通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问:公务用车“四定点制度”是什么?

    答:《车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问:公务用车“四统一制度”是什么?

    答:《车管办法》第五条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问:哪些车辆不用粘贴公务用车标识?

    答:《车管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问:什么情形下将依纪依法追究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答:《车管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

    (二)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三)违规审批未到年限更新公务用车的;

    (四)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的;

    (五)有其他未按规定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行为的。

    问:什么情形下将依纪依法追究党政机关相关人员责任?

    答:《车管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违规进行公务用车注册(变更)登记的;

    (十)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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