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蓝天保卫战等3个行动计划解读
一、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目标。经过3年持续努力,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幸福感。
1. 2018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7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2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
2. 2019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10天以上。
3. 2020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6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二是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三是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四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五是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六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七是实施环境监测监控全覆盖。八是完善法规制度和经济政策。九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三是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二、安阳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
1.2018年度目标: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卫河南乐元村集、淇河黄花营、淅河弓上水库、露水河南谷洞水库、安阳河彰武水库、安阳河冯宿桥和金堤河大韩桥等7个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57%以上,基本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安阳河丁家沟、洪河六孔桥、汤河石辛庄等23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30%以上,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降至27%以内。
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阳辖区)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2.2019年度目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7个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与2018年保持不变,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23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与2018年相比保持不变,全市初步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质断面。安阳河丁家沟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为Ⅳ类,卫河柴湾、洪河六孔桥和茶店坡沟京港澳高速等3个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为Ⅴ类。
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阳辖区)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3.2020年度目标: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卫河南乐元村集、淇河黄花营等7个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0%以上;23个市级以上考核断面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43%以上。安阳河冯宿桥、西伏恩桥和孙村桥3个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
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阳辖区)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进一步强化河长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重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统筹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三是强化环保督察,严格执法监管。四是严格考核奖惩,注重奖优罚劣。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民共治。
三、安阳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安阳目标基本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1.2018年度目标: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配合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15.8%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完成5.4%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2.2019年度目标:完成2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34.2%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累计完成11.9%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
3.2020年度目标:完成一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我市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快推进生态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府主导。三是用好各类资金。四是开展宣传教育。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六是严格奖惩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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