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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12-03 来源:市攻坚办

    一、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17

    反映情况:1、许家沟乡东子针村正东隧道内安林煤业公司堆放生活垃圾,排放脏水。

    2、许家沟乡东子针村第三卫生室门前有水坑,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反映的“隧道”道路,属安林煤业公司厂区内办公楼下道路,该处存有生活垃圾和脏水。

    2、反映的许家沟乡东子针村第三卫生室门前道路,两侧排水渠道因年久失修,多处淤塞掩埋,导致该路段积水。

    处理及整改情况:1、安林煤业公司立即对生活垃圾和脏水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我区已组织人员对“第三卫生室门前”路段积水进行了清理,并立项对道路两侧排水渠道进行疏通补修。工程将按照秋冬季管控及封土令相关要求尽快组织施工。

    问责情况:无             

    二、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18

    反映情况:殷都区纱厂路小学高音喇叭,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安阳市纱厂路小学周一至周五早上、上午存在喇叭播放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反映问题,结合纱厂路小学的实际情况,调查人员及时与小学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整改。校方即时决定取消早上6点--8点的广播播放;中午10点广播体操时间,将广播声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三、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D20181126119(*)

    反映情况:1.龙安区善应镇南善应村王家岭煤矿内众鑫建材厂晚上12:00以后生产。

    2. 龙安区南善应村东边,善应镇东滩同鑫建材厂向村内矿井排放污水,晚上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安阳县众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有环保手续。2018年11月27日,龙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该企业的用电缴费单据,缴费单显示,扣除变压器基本容量费后,其用电量为厂区设备维护及生活用电量。据此,执法人员判定,该企业不存在信访举报人所述晚上12:00以后生产的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2.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善应东滩村同鑫建材厂,有环保手续。(1)、关于“晚上生产”的问题。2018年11月27日,龙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迹象。由于该企业已与第三方签订了验收合同,会存在调试设备的情况,但随后执法人员通过查看该企业的用电缴费单据判定,该企业不存在晚上生产的情况。(2)、关于“向村内矿井排放污水”的问题。龙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调查时,该企业建有污水沉淀池,环评报告要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向厂区外排放污水的情况,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龙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四、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20(*)

    反映情况:北关区东风路与盘庚街交叉口向东500米,安阳日化厂内车间改造、新建2层楼房和介墙平房,无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6日北关区环保执法人员前去举报人反映的安阳市日化厂进行调查,在原安阳日用化工厂院内的最南边的一栋楼建筑装修施工已停工,根据消防设施要求,该楼西南角在办公楼西侧建设一层200㎡消防泵房、消防储水池,现仅建成一层墙体,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楼房及平房都是由豆腐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的原日化厂的旧厂房。平房翻建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日化厂院内南楼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该日化厂院内南楼仅进行内装修,没有土建施工。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一定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豆腐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覆盖到位,保持厂区卫生整洁。

    问责情况: 无

    五、安阳市文峰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 D20181126121

    反映情况:文峰区兴泰路紫薇小学对面阿瓦山寨餐厅,油烟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反映所述企业为文峰区阿瓦山寨安阳加盟店,注册日期为2017年6月。经营类型为小型餐馆。饭店的油烟净化装置位于酒店房顶。油烟污染可能由于该饭店油烟净化装置的风机和油烟净化机安装顺序错误造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区行政执法局经过现场调查后,于11月27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11月2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2、要求店方按照正确的安装顺序调整风机和油烟净化装置的位置。

    3、为确保减少油烟污染,办事处督促该饭店增加对油烟净化器械的清洗频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要求店方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

    问责情况:无

    六、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22(*)

    反映情况:林州市义乌商贸城北50米路西林州市全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有喷漆作业,垃圾灰尘无覆盖。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林州市全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手续齐全,按照环评及行业治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11月27日,林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已经于2017年5月取消原蘸漆生产线,电机、悬挂链等动力设施已经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检查原蘸漆车间及其它厂区均未发现有喷漆作业迹象;同时,现场检查未发现裸露垃圾.但是在该公司厂区南边有部分长满荒草的空闲场地,裸露土地约100平米,易产生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11月27日,林州市全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已对裸露的土地全部进行了覆盖。

    问责情况:无

    七、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23

    反映情况:林州市原康镇三宗庙村东南角(水池边)养牛场,空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养牛场为原康镇三宗庙东岗自然村任贵生养牛场,共有奶牛8头(成年奶牛6头、乳牛2头),位于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有养殖粪便化粪池,无外排养殖粪便和废水现象,存在一定养殖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按照《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林政〔2016〕27号)要求,原康镇已对任贵生养牛场进行关闭,2018年11月28日该养殖场奶牛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对原康镇三宗庙村党支部书记元国华进行诫勉谈话。

    八、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24

    反映情况:龙安区文昌大道与太行路交叉口东南角,红源商品批发城大门北侧有建筑垃圾堆积。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处建筑垃圾为新安装路灯地埋电力线挖沟所致,目前电力线已铺设完毕,正在进行好土回填。龙安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及时清理,目前正在清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安区政府责成东风乡政府纳入卫生长效机制,加大对其的清扫保洁力度。

    问责情况:无

    九、安阳市文峰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 D20181126125

    反映情况:文峰区兴泰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50米左右路西,铝箔大酒店,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企业为文峰区铝箔酒店东区店,注册日期为2016年8月。经营范围为中餐类制售。该饭店的油烟净化装置位于酒店房顶,且已安装简易隔音房。油烟管道已包装隔音棉。饭店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油烟、噪音检测报告。经了解,产生噪音的原因可能是夜间营业时间较长造成的。

    处理及整改情况:1、区行政执法局经过现场调查后,于11月27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11月2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2、要求店方按照正规定频次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

    3、提醒店方尽量缩短夜间营业时间。

    问责情况:无

    十、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26

    反映情况:殷都区钢一路从文体路至文明大道路段,钢二路中段,文源大道梅东路至钢花路段,道路坑洼,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路段为正在施工或计划修整的道路。钢一路(文体路--文明大道)段是我区相台办修整的七条路之一,2018年修建了该路段,预计今年年底通车,文体路--文源街此段道路预计2019年修整完成。钢一路(文峰大道--孝民屯新村)段道路比较平整。钢二路(文源街-文峰大道)段路面已修建完成,预计2019年通车;钢二路(文峰大道-华林街)段需要大修。目前,文源街(梅东路-钢花路)段路段主路面已铺油,准备通车,两侧人行到预计2019年修整完成。

    处理及整改情况:1、修整期间,环卫部门将加强反映路段的垃圾清理和保洁洒水工作。

    2、将克服困难,争取将钢二路中段列入2019年修整计划。

    3、我区将加强监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进行施工,做到人走土盖、湿法作业,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一、安阳市安阳县       受理编号:安阳市D20181126127

    反映情况:安阳县瓦店乡南高城村,北高城村,四伏厂,大王寨等村沿河有养鸡场,异味影响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安阳县瓦店乡南高城村、北高城村、四伏厂、大王寨等村沿河500米范围内共有养殖户6户,其中1家散养户无粪污处理设施外,其它5家均建设有粪污处理设施。经排查,这6个养殖户均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现场检查时场区有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令瓦店乡政府对排查出的6户养殖户限期整改,要求2018年12月10日之前整改到位,配套建设粪污暂存池,粪污采取日产日清,减少异味产生。

    2、粪污清理后,及时加大消毒及灭蝇灭蚊频次与力度,减少蚊蝇滋生。

    3、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关闭清理。

    问责情况:1、对包村干部苏晓宇、陈卫国、杜景珍进行约谈。

    2、对北高城村支书段新房、四伏厂村支书白国华、大王寨村支书王振全进行诫勉谈话。

    十二、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安阳X20181126009(*)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磊口乡中店村村民来信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牛金才、村委会主任刘芳生,权钱交易将中店村北50余亩耕地承包给牛海兵,牛海兵不交承包费,且无任何手续,在承包地上私建养猪场,污染周围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牛海兵养猪场占地为该村废弃砖厂,不存在占用耕地。该养猪场离村民居住地400多米,按养猪场养猪数量,不是规模化养殖,属于养殖专业户。该养猪场养殖粪污经治理后已达到相关标准,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不存在污染周围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三、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X20181126010

    反映情况:安阳市恒大绿州小区东侧几栋楼近京港澳高速太近,影响居民休息。现物业已安装隔音墙,居民想把隔音墙建在高速西侧,想让督察组协调此事。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京港澳高速于1997年建成通车,恒大绿洲小区于2013年交房,业主陆续入住。恒大绿洲小区东侧住宅楼距离高速公路 约200多米,符合高速公路要求的建设距离(50米)。

    2018年8月份以来,北关区协调恒大绿洲开发单位解决小区部分业主反映高速公路噪音问题,现隔音墙正在建设。目前,小区部分业主希望把隔音墙建在高速公路西侧至恒大绿洲小区东墙外。但是高速公路西侧至恒大绿洲小区东墙的土地不属于恒大绿洲建设用地。除高速公路的用地外,高速公路至恒大绿洲小区东墙外之间是一条已建成的规划市政道路,市政道路与小区东墙中间区域已密布大树,用于缓解噪音,无合适位置进行建设,因此恒大绿洲建设单位为了再次降低噪音污染,在紧邻小区东围墙西边线建隔音墙,另外在小区紧邻东围墙内建设,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且效果与东围墙外降噪效果等同。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小区部分业主希望把隔音墙建在高速公路西侧至恒大绿洲小区东墙外。经恒大绿洲开发单位多次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协调,因高速公路用地问题未能达成协议,隔音墙不能建在高速西侧。恒大绿洲开发单位经咨询专家最终确定隔音墙建设在小区东围墙处。恒大绿洲开发单位保证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减少扬尘、噪音对周围的影响。在隔音墙建设完毕后恒大绿洲开发单位将重新对附近进行噪音监测确保居民避免高速公路噪音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四、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安阳X20181126011

    反映情况:1、文峰大道与钢二路交叉口贩卖水果喇叭噪音扰民;

    2、文峰大道南侧钢二路路东有几家饭店油烟机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文峰大道与钢二路交叉口位于商业区,时有流动商贩占道叫卖。接到该案件后,区城管局及相关单位于11月28日对反映地段进行了集中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2、对反映“饭店油烟机噪音扰民”问题,11月28日区城管局及相关单位依法对该路段餐饮店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餐饮店离心机老化,存在噪声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1、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对占道经营的违章行为进行了警告,并暂扣商贩的扩音设备。下一步,将加强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餐饮店存在的问题,区城管局对相关餐饮店下达了《殷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限期安装噪声更低的油烟净化设施。

    问责情况:无             

    十五、安阳市龙安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12

    反映情况:来信举报龙安区田村街道办事处郜家庄村村民袁银钱(村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挖土、卖土,破坏土地以及违法侵占本村集体土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实地调查,现场土地已经平整复耕,不存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发现非法挖土、卖土,破坏土地以及违法侵占本村集体土地的现象。

    经调查,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22日第二十五批X410000201806220084(*)交办问题、2018年6月27日第三十一批D410000201806270031(*)交办问题、2018年6月29日第三十三批 X410000201806290144(*)交办问题为同一问题。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后,龙安区政府已经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严格按照土地复耕标准进行了复耕。

    2018年7月3日,省环保厅现场核查组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通过验收。2018年11月16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到现场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进行“回头看”,现场核查整改情况,并通过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安区政府已责成田村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纳入长效机制。

    问责情况:无

    十六、安阳市滑县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13(*)

    反映情况:滑县牛屯镇北方向两三公里处,周围有几个污染严重工厂,它们分别是石料厂(厂长刘卓)粉尘污染、蒜片厂(在粮库院内厂长高龙江)气味难闻、预制厂制砖厂(厂长高龙江)噪音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石料厂位于滑县牛屯镇城坡寨村,全称为富达石料场,法人代表刘卓,已于2018年10月16日对该厂进行了立案处罚(滑环罚先告字[2018]114号)。责令该厂停产,补办环评手续。蒜片厂位于滑县牛屯镇城坡寨村,负责人高龙江,滑县环保局在2018年7月17号责令该厂自行拆除,目前该蒜片厂已拆除到位。预制厂位于滑县牛屯镇城坡寨村,全称为滑县牛屯镇新型建材厂,法人代表高龙江,该厂于2017年办理有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和评估意见书,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该厂于2018年4月被国土部门卫片执法拍摄到该厂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规划,导致部分围挡、厂房和部分设备(包含喷淋设施)被国土部门强制拆除,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业整顿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1、已对富达石料场立案处罚,责令整改,加强监管,未整改完毕禁止生产。2、蒜片厂已拆除到位,加强日常巡查频次,防止死灰复燃。 3、预制厂(滑县牛屯镇新型建材厂)因部分围挡、厂房和设备(包含喷淋设施)被国土部门强制拆除,目前该厂停业整顿中,加强监管,未完成整顿禁止生产。

    问责情况:无

    十七、安阳市龙安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14(*)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吴家洞村水库长年臭水,旧房拆房垃圾填水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水库”位于吴家洞村南头,该“水库”原为拦洪坝,平常无水,存水多为降雨积水,水深处不足半米,拦洪坝内种植有大量苗木,拦洪坝内未见有旧房拆房垃圾存在现象。现场调查时拦洪坝北侧岸上临近居民有堆放有建筑垃圾一处。龙安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及时清理,目前正在清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龙安区政府责成龙泉镇政府纳入卫生长效机制,加大对其的清扫保洁力度。

    问责情况:无

    十八、安阳市殷都区     受理编号:安阳X20181126015(*)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石堂村村民来信举报该村支部书记武清生在矿坑废渣上建与产业不相符的砂厂,在砂厂周边山上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安阳金沙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安阳县铜冶镇石堂村,该单位年产20万立方米机制砂项目于2016年12月13日经安阳县环保局审批。2018年11月27日,我区调查人员对安阳金沙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正在建设中,未生产;未发现该企业对周边环境乱采乱挖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十九、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16(*)

    反映情况:林州市东岗镇教场村村民来信举报该村有几起非法采矿(石材)点,破坏生态噪音扰民,它们分别是:1、教场村西约4里北滚山生产时间约3个月,采矿人邓财生(8组)、邓明生(10组)。2、教场村南庵岭生产时间约1个月,采矿人邓高峰(14组)。3、教场村内生产时间约1个月,采矿人邓庆云(3组)。4、教场村西南约4里南滚山生产时间约3年,采矿人邓文军 (8组)。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教场村北滚山邓财生、邓明生采矿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东岗镇教场村西4里北滚山处,有一石岸下存在一堆含土石头,为该村2018年土地复垦项目施工遗留,现场存在拉运痕迹;同时,在山腰有小片开采迹象。该村8组无邓财生,11组有一人名为邓财生,目前在山西打工;10组邓明生,现从事林州至广东贩羊生意。

    2、关于教场村南庵岭邓高峰采矿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东岗镇教场村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该村南庵岭一带进行土地流转发展作物种植,2018年10月,该村村委会委托本村14组村民邓高峰对该处200米道路进行了拓宽,现场未发现采石运渣迹象。

    3、关于教场村村内邓庆云采矿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对教场村内全面排查,未发现在一个月内存在采石生产现象,该村3组无邓庆云此人。

    4、关于教场村南滚山邓文军采矿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教场村西南4里南滚山处存在安钢遗留废渣一处,2010年之前有该村村民在该处捡矿,但至今无任何采矿迹象。该村8组无邓文军,12组有一人名为邓文军,目前在山西打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林州市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对无证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全市矿业秩序的稳定。

    问责情况:无

    二十、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17(*)

    反映情况:安阳市北关区柏庄多家小服装厂用高温型机定型衣料,产生油气污染空气。如柏庄王高村晓康服装厂、招贤村的一家公司(没有提供名字)、五七农敬老院里洗煤厂都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6日北关区环保执法人员联合柏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去举报人反映的柏庄镇王高村、招贤村、五七农敬老院等处进行地毯式排查:柏庄王高村晓康服装厂、招贤村的一家公司未索海军服装厂存在高温定型机,五七农敬老院里洗煤厂不存在。

    处理及整改情况:王高村晓康服装厂和招贤村索海军服装厂已在本次举报前我们已经发现高温定型机,并于2018年11月24日将高温定型机取缔到位;五七农敬老院内无洗煤厂,在该敬老院内也没有发现使用高温定型机的企业。下一步北关区将加大对柏庄镇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一定进行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一、安阳市北关区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18

    反映情况:安阳市西北绕城高速项目部在中华路上下道口违法建设加油站,举报人认为北关区回复自相矛盾,极为敷衍,存在工作不扎实,浮在表面,有包庇之嫌,请予以核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北关区国土部门已于2018年9月份对该加油站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西北绕城高速公路公司建设的加油站位于柏庄镇政府正西,中华路西侧,该地块未利用前是柏庄镇南王庄村集体土地,该加油站于2018年9月份开始建设,投资方为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目前加油站已建成百分之八十。现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西北绕城高速公路工程有(豫政文【2015】119号)文件和国土资函【2016】174号关于安阳西北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

    批复,2018年9月底,北关区国土局请安阳万盛测绘公司对加油站进行了测量,确定加油站在西北绕城公路工程批复范围之内。但该加油站在西北绕城高速公路上下道口处,所处位置地块性质规划为防护绿地,未办理规划手续。且该加油站违反划拨用地目录(高速公路用地为划拨用地,但区内经营性用地除外)。加油站应为出让土地,需经招标、拍卖、挂牌。北关区相关部门也没有给加油站办理相关手续。

    处理及整改情况:北关区区国土局于2018年9月21日对其下达了(2018)17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抄告了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北关区政府、北关区商务局、北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关区城乡规划管理分局、北关区消防大队、北关区行政执法局、柏庄镇政府。我区国土局执法人员多次去西北绕城高速公司调查情况,但该公司自认为高速工程为省、市重点项目,推三阻四、不予配合,阻力较大。使我区国土局的调查工作不能顺利往下进行。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在市公路局1007会议室召开了关于西北绕城高速加油站的协调会,参会人员有市公路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北关区政府、北关区国土资源局、北关区规划局、安阳西北绕城高速公路高速、中石化安阳销售公司。会议最后决定由西北绕城高速公司和中石化安阳销售公司向各个职能部门提供加油站的合法手续,截止目前,各个职能部门未接到西北绕城高速公司和中石化安阳

    销售公司任何合法手续。目前,该项目已经停止建设。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安阳市文峰区   受理编号:安阳X20181126019(*)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兴安伽南美地楼盘工地防尘喷淋措施不到位,环保上弄虚作假。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工地喷淋每天两次开启时间较短,降尘效果不理想,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群众举报后,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与文峰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到该工地调查情况。经调查,该工地开工手续和环保措施经过市、区、办事处各级审批合格。目前,该工地土石方作业已全部结束正在进行后期封顶,不存在工地环保措施弄虚作假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光华路办事处与文峰区住建局联合对该工地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在工程完工前,加强工地降尘措施,每次喷淋开启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下一步,针对类似问题,办事处与职能局委将加大巡查频次,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三、安阳市林州市     受理编号:安阳市X20181126020

    反映情况:来信反映前期受理案件编号为X20181115002 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内容无有一个真实,请予以核实。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11月27-28日,我市对第3批X20181115002号交办件处理结果进行了进一步核实,调查结果与第一次一致。

    1、关于“村支书李文军与九组李正兴权钱交易破坏生态污染环境非法买卖耕地违章建房”问题。经查,该村村民李正兴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建房问题属实,2014年4月,经村委会同意(时任村支书为侯中山,李文军2014年12月开始担任村支书),李正兴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该村原垃圾场0.3亩建设住房一座,目前尚未居住,该住房符合该村村庄规划。

    2、关于“六组候中奇非法占用六组机动口粮耕地建鸡场、住宅楼、车库,李文军收取庇护费,给群众承诺报酬不兑现”问题。经查,该村村民侯中奇占地建房、建鸡场问题属实,2001年8月,该村村民侯渠生(系侯中奇父亲)与该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书,占用该村土地1.39亩建设养鸡场(养鸡场属于农业用地范畴,不属于非法占地),养鸡场内原有一料仓现作为车库使用,在我市今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该鸡场已被取缔;2009年11月,经村委会同意,同时缴纳宅基地规划费6000元后,侯中奇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养鸡场西侧建设一座住宅用房(时任村支书为侯中山,李文军2014年12月开始担任村支书)。

    3、关于“一组建砖场非法占用百姓承包地40余亩与百姓承诺按土地多少赔粮赔钱,28年未兑现,总价120万左右”问题。经查,1991年5月,该村村民李用伏与该村村民侯元法等村民签订了占地合同,用于建设砖厂,该砖厂2000年左右倒闭停产,目前砖厂用地已经复耕,占地赔偿纠纷已经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

    4、关于“村集体预留原科研队30余亩地被李文军做为经营敛财的阵地”问题。 经查,该村原科研队耕地现有10亩,归集体所有,其中,因林三线修路占地,补偿给侯龙伏、侯贵德、侯记德、侯土生、侯腊增、侯启法等村民耕种共计3.8亩;因2012年硬化该村道路侯建周捐款7万元,村委会让其耕种6亩(时任村支书为侯中山,李文军2014年12月开始担任村支书);另外,田间道路占用0.2亩。

    5、关于“该村村规明文规‘坟地不准外卖’李文军利用职权转卖给原城郊乡王家池村王XX,做权钱交易”问题。经查,该村村民李文军系在自家承包地建坟,不存在买卖坟地问题。城郊乡王家池村王计生系李文军姨哥,2012年无偿占用李文军家南窑自然村东坡大凹地修建喜坟,2017年6月王计生突发心脏病死亡,埋到了自己家位于城郊乡王家池村西的祖坟地里,现此坟已废弃。

    6、关于“李文军将六组五保户候X江(字迹潦草无法登记姓名)的承包地,宅基地及其承包地粮食补贴做为敛财的生财之道,并非法卖给候跃生”问题。经查,该村村民侯跃生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属实,经村委会同意,侯跃生以租赁方式占用该村五保户承包地、宅基地违法建设部分建筑,2015年林州市国土部门已经进行了处罚,2018年6月该地块已经完成复耕。

    7、关于“李文军权钱交易与十一组李玉良,使其养猪场距群众家不足30米,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生活”问题。经查,反映的建设猪场问题属实,反映问题中的“李玉良”应为该村村民侯玉亮,2011年5月,侯玉亮占用自己承包耕地1亩建设了一个猪场(养猪场属于农业用地范畴,不属于非法占地;时任村支书为侯中山,李文军2014年12月开始担任村支书),目前存栏200头,不在禁养区范围,在我市今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中进行了规范治理,现场未发现粪便、污水外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反映的李正兴、侯中奇违法占地问题,林州市国土部门现在已经开始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问责情况:2018年11月18日,第一次处理X20181115002号信访件时已对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合涧镇国土所所长杨志江进行了约谈、对林州市合涧镇马军池村包村干部王士文进行了诫勉谈话。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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