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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7-12-05 来源:市民政局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需要。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要求,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6〕2848号),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豫民文〔2016〕453号),以及刚刚召开的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议,都对“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推动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全覆盖,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需要。今年我市“两会”上,王大鹏等市人大代表专门提出了“关于免除我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的议案,代表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需求。

三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的需要。殡葬是人生走向生命终点的最后一站,把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作为兜底性、基本性、人性化制度安排,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最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兜底保障的终极关怀。

四是适应形势发展、实现殡葬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从阶段性服务向全程性服务延伸,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是新形势对殡葬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参照我市周边地市的作法,如濮阳、鹤壁、新乡、郑州、开封、焦作等市已全部实现免除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费用。

 二、现行政策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市执行的惠民殡葬政策主要对象是不享受丧葬补贴的城乡困难群体,采用先付款再报销的程序,手续繁琐,群众积极性不高,获益群众的覆盖面小。

三、新政策变化

按照民政部关于推动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与市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在多方调查研究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对原有政策作出如下修改:

(一)惠及人群由原来不享受丧葬补贴的部分居民,扩大到城区城乡全体户籍居民。

(二)在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上,增加了装捡骨灰费和卫生清扫费两项内容,共七项免除项目及标准,收费标准均经发改委审批。

(三)由原来的群众先付费再申请报销的方式,修改为基本殡葬服务费由市殡仪馆直接免除“一站式”结算。

修改原因:

一是落实民政部要求,简化操作程序,减少结算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推行惠民项目减免“一站式”结算服务。

    二是原来执行的程序是:群众先付费,再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审核后,区民政、财政部门复核,最后由市民政、市财政审核,按季度发放。牵涉部门多,手续繁琐,运作周期长,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殡仪服务站是市殡仪馆的派生单位,承担部分基本殡葬服务职能。而殡仪馆承担遗体火化、接运、停放、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提供政府兜底性服务,收费标准均由市发改委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实行政府主导、政府定价,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结合我市财力状况,无力承担全部殡葬服务费用。

四是参照我市周边地市如濮阳、鹤壁、新乡、焦作等的作法。今年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五是原有政策覆盖面少,标准低,每年获益的群众六七百具,财政支出50万左右。覆盖到户籍人口以后,参照前三年市区每年平均火化4256具,财政支出将达到400万左右,相比以前增加7倍左右,我市财政已无力再承担其他费用。

    原来在市殡仪服务站产生的费用也可以报销一部分,由于服务站停放收费标准高,加上有些收费项目与市殡仪馆重合,就会产生二次服务,二次收费,加上财政无力承担过多费用,就变成减少而不是免除,不利于政府引导丧事文明简办,所以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们遵循先易后难,有步骤、分层次的推动惠民殡葬政策,由此带动移风易俗、丧事文明简办、营造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六是惠民殡葬政策现在还是一种救助型政策,是为了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还不是丧葬补贴重新核定发放,与人社局的丧葬费发放是两个途径,要将其变成完全社会福利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七是惠民殡葬免除费用仍由市、区财政3:7比例承担,市、区财政每年将惠民殡葬免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市财政预先拨付,市殡仪馆按季度向市财政局据实结算,各区承担费用年底前上解至市财政局。市殡仪馆按照“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对我市城区城乡居民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在馆内直接进行减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实施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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