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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7-04-20 来源: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6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7号),结合安阳实际,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支持发展慈善事业作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2014年11月24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以下简称为《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统筹慈善和社会救助两方面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改善,明确了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遵循。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各类慈善活动积极踊跃,在扶贫赈灾、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生活帮扶、环境保护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参与渠道不够畅通、扶持措施不够系统、慈善活动不够规范、社会氛围不够浓厚、监管措施不够完善、与社会救助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慈善事业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需求,我市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着困境,迫切需要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慈善事业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举措和保障机制,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经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相关科室以及报请市法制办征求市委宣传部、发改、财政、人社等26个部门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后的报审稿。

二、《实施意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公益性是慈善事业的本质属性,公众参与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实施意见》突出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性、公众性和公信力这3个特点,紧紧围绕慈善事业自身属性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意见》精神,共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是总体思路和目标,第2部分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从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健全监管体系、建设慈善文化6个方面,明确了我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体措施。

(一)关于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是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类慈善力量,努力形成慈善行为诚信规范、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落实完备、具有安阳特色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二是在基本原则部分。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表述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突出扶贫济困”修改为“突出精准扶贫”、“坚持改革创新”修改为“鼓励改革创新”,更能体显和发挥慈善事业的作用。三是发展目标部分。将目标具体化为扶持政策落实完备、慈善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慈善文化全面普及、慈善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四个方面的内容,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二)关于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措施

1.关于加大慈善事业扶持力度。《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对慈善事业的财政支持、落实慈善减免税政策、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加大社会支持力度6个方面扶持措施。在实施主体方面,明确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宗教场所、城乡社区以及家庭、个人的角色和作用;在参与方式方面,既大力提倡传统的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又鼓励探索近年来出现的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新形式;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信息之间的对接机制,统筹社会救助和慈善力量,共同帮扶困难群众;在社会支持方面,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提供资金、物资和服务等支持。

2.关于培育慈善组织。《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兴办慈善组织、鼓励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慈善捐赠捐助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慈善事业人力资源建设4条措施。在鼓励兴办慈善组织方面,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创新发展造血型慈善组织,广泛发展各类专业慈善组织,整合资源探索建立慈善行业联合会,充分发挥联合会的慈善行业代言人、慈善事业助推者、慈善秩序守望者的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在慈善捐赠服务网络建设方面,提出了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慈善超市为依托,加强基层公益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其作为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枢纽的作用,开展慈善项目的展示推介,引导社会各界进行捐赠,方便困难群众获取慈善救助。在切实加强慈善事业人力资源建设方面,加强慈善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和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健全以慈善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合理确定慈善行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促进慈善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3.关于规范慈善行为。《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鼓励开展联合劝募活动、严格规范慈善财产的使用管理4个方面措施。在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方面,慈善组织要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在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方面,规定了公开募捐的资格条件、信息媒体的需要履行的责任、以及慈善组织对募捐活动的管理。在鼓励开展联合劝募活动方面,建立“联合劝募机制”,鼓励开展联合劝募活动,发挥专业募集资金优势,合理分配社会资源。

4.关于健全慈善事业的监督体系。《实施意见》提出构建由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行政监管方面,民政部门要执行慈善组织年检制度、评估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抽查审计制度、慈善信息公开等7项制度;财政、税务、审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在行业自律方面,推动建立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增强行业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方面,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社会监督方面,畅通社会公众对不良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捐赠人对捐赠财产的使用进行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还提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反应强烈的违规开展募捐、违约使用捐赠款物、拒绝公开信息、假借慈善名义开展违法活动、诺而不捐、恶意诽谤慈善组织,以及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5.关于建设慈善文化。《实施意见》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典型表彰示范带动、融入社会实践活动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来打造我市的慈善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培育全民的慈善意识、慈善理念和社会责任感。典型表彰示范带动,设立了“安阳慈善奖”, 建立完善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嘉许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慈善。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和学校德育课程,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关于切实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督促落实、3个方面提出多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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