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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0001-0202-2016-001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6年城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决定
发文字号 安政文〔2016〕120号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1日
有 效 性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6年城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决定
安政文〔2016〕120号

安政文〔2016〕120号

   城市庭院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城市人居环境,2016年,各县(市、区)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庭院绿化达标创建工作效果显著。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改善和提高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将安阳市义乌城小区等11个居住小区和河南金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分别命名为“安阳市园林小区”和“安阳市园林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水平,为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6年城市园林小区名单
    2.2016年城市园林单位名单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2016年城市园林小区名单(11个)
  文峰区:
    1.安阳市义乌城小区
    2.安阳市名士豪庭小区
  北关区:
  1.安阳市北关区苏家村村民安置住宅小区
  2.安阳市恒基华庭小区
  3.安阳市书香园小区
  林州市:
    1.林州市世纪广场住宅小区
    2.林州市水木清华小区
  内黄县:
  内黄县金地明珠小区(一期)
  汤阴县:
  汤阴建业·森林半岛小区
  高新区:
  1.安阳锦江城市花园小区
  2.安彩嘉园小区(二期)

    附件2:2016年城市园林单位名单(9个)
  龙安区:
    1.河南金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安阳腊梅园
    3.安阳市龙泉冬枣园
    4.安阳美胜生态农场有限公司
  内黄县:
  内黄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汤阴县: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安阳县实验中学
  2.高庄镇第四中学
  3.高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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