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联系电话2163102。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接待、文印、机要、档案管理、督查督办、信访、保卫、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计划生育以及机关总务;制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人事科,联系电话2163202.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人事、劳资、老干部、职称、职工福利等项工作;指导农机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3、监察室,联系电话2163958.
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党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
4、计划财务科,联系电话2163050.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农机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农机经费的计划和管理措施;参与项目资金的编报、分配、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对农机系统经费、农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2163152.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文件起草,信息宣传,年鉴史志。指导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6、农机管理科,联系电话2163051.
主要职责:制定农机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农机抗灾救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7、科技教育科,联系电话2163201.
主要职责:负责农机购置购机补贴工作。
8、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2163052.
主要职责:负责农机行业执法管理工作; 对农机生产、经营和维修市场进行检查、监督管理,规范农机生产、经营和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负责高级农机维修工、一级农机维修网点的培训、考核、发证;负责农机修理工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转换、考核管理工作。农机质量投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