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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慧
11月1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本月10日起,我市统一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新办市场主体在申办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由登记叙述文字变为在规范条目中点选。
“由申请人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解决了经营范围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申请填报难、表述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为申请人选择自身需求的经营项目提供便利化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科长李红说。
登记机关在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分类标注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在一般经营项目规范条目前统一标记“一般项目”,在相关条目后统一标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许可经营项目规范条目前统一标注“许可项目”,在相关条目后统一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营业执照不记载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具体内容,相关许可经营项目均适用规范条目进行登记,企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的具体条件、范围和时限由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进行规范和限定。
那么,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是否需要按照新的规范条目进行调整呢?“存量市场主体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时,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按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要求进行登记;不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得强制要求,市场主体可自愿选择原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调整规范。”李红介绍。
为方便申请人,市场监管部门还提供规则一致的线上线下双优质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线上进行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通过系统提供的菜单自主勾选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申请人线下向登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可通过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自主查询选择需登记的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并按条目表述内容申报。
( 编辑:付亚丽 责任编辑:张晓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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