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1-02-26 15:07: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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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适应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需要,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安发〔2019〕9号)精神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体系,起草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阐明了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必然要求;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全市以行政区为基础,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建立市一级网格、县(市、区)二级网格、乡镇(街道)三级网格、行政村四级网格,每级网格建立田(山)长制,对全市自然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第三部分是工作职责,明确了总田(山)长、四级网格田(山)长和“一网两长”制办公室的职责;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一网两长”制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多元化奖惩机制,强化宣传引导,设立永久的“一网两长”制标识牌。第五部分是附件,明确了市级总田(山)长、田(山)长名单和分包县(市、区)网格员、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