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阳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行政执法 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200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安政[2007]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06]86号,以下简称《考核通知》),现就做好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今年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按照《考核通知》的规定,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府目标办、市政府法制办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做好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工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进行自查自评。 考核实行百分制,以100分为标准,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按照《考核通知》的规定进行。 二、需要抓紧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当将2006年12月1日至今年10月底的所有文件目录(包括部门管理机构、二级执法机构)报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供对照抽查其中的规范性文件使用。本通知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种决定、规定、命令、办法、细则、通告、公告、通知、意见等文件的总称,主要包括:(1)县(市、区)人民政府令;(2)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见等;(3)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告、通告、通知、意见等;(4)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的各种决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见以及涉及行政执法问题的复函(解答)等。 报送的文件目录,文号应当连续,不应当中断,并且应当按照文种进行排列(样式见附件1、2)。请各单位的领导做好协调工作,抓紧时间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准确、及时填写;文件目录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分别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印章后,于2007年12月6日之前迳送市政府法制办监督科。 (二)报送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目录。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将2006年12月1日至今年10月底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包括部门管理机构、二级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案卷)、已经办结的行政复议案卷目录全部报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附件3、4的样式填报)。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于2007年12月6日之前迳送市政府法制办监督科,行政复议案卷目录于2007年12月6日之前迳送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 对于本年度没有办理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复议案件的单位,要书面说明情况,在考核时给予基础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分为24分、行政复议案件的基础分为15分)。没有附件3所列行政执法案卷的,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案卷。 (三)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的抽取和报送。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目录,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5日内确定抽查案卷并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应在12月13日前将列入抽查的案卷分别送市政府法制办监督科和行政复议科。报送行政执法案卷时还要将该项执法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复印件附上。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送案卷目录、不报送案卷,使考评工作难以进行的单位,该项考核不能得分。 (四)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的评查认定。对抽取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行政决定和命令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安政[2002]28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决定和命令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03]49号)、《考核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查,将违法和不适当的作为年终考核扣分的依据。 考核工作结束后,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结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情况确定各单位的最终考评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做好单位内部的年度考评 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部门内部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安政办[2007]13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内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做好各项日常工作。没有建立岗责体系的,要尽快建立岗责体系;已经建立岗责体系的,要根据一年来的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加以完善。 从今年开始,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安政办[2007]135号文件的要求,制定考评方案,对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和各执法岗位完成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豫政[2007]1号)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机构、人员的责任。市直各执法部门的内部考评方案,要在12月18日前报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的考评结果要形成报告,在12月28日前报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安政办[2007]135号文件要求进行内部考评的单位,将对其考核所得总分进行扣减。 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和职能作用,与有关机构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并参照本通知,认真做好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考评工作;考评情况和结果于2008年元月25日之前报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保平 霍振平 翟 佳 联系电话:2550393
附件:1、县(市、区)政府文件目录表(样式) 2、市直执法部门文件目录表(样式) 3、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 4、行政复议案卷目录表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县(市、区)政府文件目录表(样式)
报送单位法制机构印章 报送时间:2007年 月 日
附件2: 市直执法部门文件目录表(样式)
报送单位印章 报送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件3: 行政执法案卷目录表
报送单位: (印章)
(不够填写时应当续页)
附件4: 行政复议案卷目录表
报送单位: (印章)
(不够填写时应当续页)
点击下载:安阳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包括附件) |
||||||||||||||||||||||||||||||||||||||||||||||||||||||||||||||||||||||||||||||||||||||||||||||||||||||||||||||||||||||||||||||||||||||||||||||||||||||||||||||||||||||||||||||||||
|
................................................................................................ |
||||||||||||||||||||||||||||||||||||||||||||||||||||||||||||||||||||||||||||||||||||||||||||||||||||||||||||||||||||||||||||||||||||||||||||||||||||||||||||||||||||||||||||||||||
|
本网站由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作维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