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类别企业集团登记 发布mjx 审核mjx 时间2009-12-2 [574]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1、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ha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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