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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3-07-12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安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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