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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3-05-29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安阳市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河南省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督察。2022年5月20日,省委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安阳市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安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将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夯实整改责任,强化调度督查,扎实推动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我市38项整改任务和114起群众举报件,27项整改任务和114起群众举报件已完成,11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正在持续整改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听取了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下设信息宣传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追责问责组、整改推进组,分工负责推动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督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一件一件抓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分别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四张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共同推动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三、建立完善制度

  市整改办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台账管理和核查销号制度,加强清单化调度,要求责任单位对个性整改任务每周进行现场检查,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共性任务每月上报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坚决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对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信息公开、验收销号等各项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决防止整改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问题发生,一旦发现,一律严肃追责。

  四、严肃责任追究

  市纪委监委成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调查组,对督察组移交的3起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实事求是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追责问责。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民治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污染防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以整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加大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短板、强弱项,适时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环境执法随机抽查,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亟需提升

  1.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安阳市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不深入不彻底,重发展轻保护,算经济账不算环境账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方式依然存在。2017年以来5次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曾指出,安阳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工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等是造成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长期靠后的根本原因,但安阳市委、市政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决心不够,力度不强,截至督察时,上述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研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2)严格“两高”项目管理,全市未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等有关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产业项目。对拟建“两高”项目按要求开展省市县三级会商联审,获省发改委复函同意后方可进行备案等手续,2022年以来共论证联审项目8个,全部获省复函同意。(3)持续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已建成新能源发电装机10.1万千瓦。(4)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落后产能排查工作的通知》(安淘汰落后办〔2022〕1号)和《安阳市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安淘汰落后办〔2022〕2号),持续开展动态清零。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安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市、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在制定措施、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工作推动落实缺位,一些工作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在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方面,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推诿扯皮,监管严重缺失,导致该行业乱象丛生,环境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成立了以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整治工作专班。(2)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原则,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属地的监管职责,全面做好专项治理工作。(3)对全市四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三个回收网点逐一进行了检查,存在问题的安阳市鑫洲报废机动车回收公司已整改到位。(4)组织开展了两个阶段的报废机动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5)专项整治期间,派专人在市“12345”举报投诉中心办公,受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行为的举报投诉。(6)对打击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放张贴宣传页1000余份,形成强大震慑力。

  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安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市、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在制定措施、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工作推动落实缺位,一些工作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在土地保护方面,责任落实不严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商砼和砖瓦窑企业违法占地、破坏生态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开展商砼和砖瓦窑企业违法占地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商砼和砖瓦窑企业开展专项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和整改到位。(2)结合市级交叉互查机制,定期开展交叉互查,及时发现、处置、上报问题,确保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3)压实乡镇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一网两长”制作用,县、乡、村三级不定时动态巡查,构建人防+技防的新监管模式,对违法乱占耕地“零容忍”,坚决扛牢耕地保护红线。

  4.“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安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市、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在制定措施、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工作推动落实缺位,一些工作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在垃圾分类处置方面,长效机制不健全,管理松散,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致使垃圾乱堆乱倒、乱埋乱烧现象普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全市共配备村庄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12961人,配备标准垃圾收集桶14.8万个、村收集车辆(电动三轮、人力三轮等)5238台、大型垃圾中转车辆382台、垃圾中转地埋桶780个、中转站60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转服务已覆盖全市村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2)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运营;(3)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督导各区组织人员在辖区学校、广场、公共机构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地提高了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了分类投放参与度。(4)建立垃圾分类、处置长效管理机制。起草《安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修订了《安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和《安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考核细则》,印发了《安阳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安阳市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工作标准(试行)》。

  5.污染攻坚缺乏合力。安阳市各职能部门之间仍存在沟通不畅、协调不够、发力不均、推诿扯皮等问题,未凝聚起污染防治攻坚强大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安阳市控尘办负责全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但仅有7名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及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住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责任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管理缺失,扬尘管控不力。各县(市、区)也存在同样问题,特别是高新区控尘办仅有3名工作人员,难以承担扬尘管控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安阳市控尘办负责全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定期召开各县(市、区)控尘办、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参加的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形成扬尘污染防控攻坚合力。(2)市控尘办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控尘办也增加工作人员,进一步解决现场督导、沟通协调、扬尘管控人员少的问题。(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2023年4月底,共查处违法工地212个、扣除相关县(市、区)生态补偿金860万元。(4)坚持开展每周五施工项目大扫除行动。

  6.污染攻坚缺乏合力。安阳市各职能部门之间仍存在沟通不畅、协调不够、发力不均、推诿扯皮等问题,未凝聚起污染防治攻坚强大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上,各县(市、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乡镇政府等单位职责不清,就“该谁主管”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批而不建、建而不用、用而不管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导全市乡镇政府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形成了工作合力。(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县(市、区)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3)督察发现的19座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超标及2座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已整改到位,达标排放。(4)印发了《安阳市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环委办〔2022〕53号),加快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7.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缺失。安阳市一些钢铁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盲目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长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义务。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大气专项监督帮扶,发现沙钢集团安阳永兴特钢有限公司、安阳汇鑫特钢有限公司、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存在多本生产台账,涉嫌环境在线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逃避污染减排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已对沙钢集团安阳永兴特钢有限公司、安阳汇鑫特钢有限公司涉嫌在线设备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督促企业环境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从2022年至2023年4月,共对10起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10.68万元。

  二、部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8.企业退城入园迟缓。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均指出,安阳市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步伐迟缓。安阳市委、市政府在整改方案中明确表示要在2021年10月前完成园区建设工作,但直至本次督察结束,四大产业园区仅林州铸造产业园建设完成,北关区中信印染示范园、安阳市合金新材料产业园和内黄县豆制品产业园仍未完全建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安阳市合金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龙安片区7幢厂房基本建成,现已入驻企业5家;起步区殷都片区一期4幢厂房约2万平方米已建成,具备企业搬迁入驻条件,现已入驻企业3家。(2)北关中信印染示范园6幢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福建凤竹3万吨染整项目建设完成,待投用。(3)内黄豆制品深加工产业园一期7幢标准化厂房及能源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锅炉等相关项目配套均已建设完成,已有7家企业入驻,2家企业签订入园协议。

  9.群众反映问题未完全解决。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期间,群众举报内黄县梁庄镇小梁庄村村北坑塘污水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安阳市上报的整改方案中,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定为2035年,整改过程中也只采取临时措施对污水进行清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次督察发现,现场环境依然脏乱差,村北坑塘中仍有大量污水,监测数据显示为黑臭水体。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制定《梁庄镇小梁庄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每月对坑塘进行清理。(2)待建成梁庄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小梁庄村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站,彻底消除黑臭现象。(3)目前梁庄镇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在修建污水收集管网。

  三、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乏力

  10.产业结构偏重问题突出。钢铁焦化污染贡献率高。根据省市统计数据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2020年安阳市第二产业占比为43.8%,工业占比仍然偏大。安阳市钢铁企业13家,占全省44.8%,焦化企业5家,占全省27.8%;2020年粗钢产量1644万吨,占全省46.6%,焦炭产量863万吨,占全省46.7%;2021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钢铁、焦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6131.7吨,占安阳市排放总量的49.3%。钢铁产业发展层次较低。安阳市7家长流程钢铁企业粗钢产能为1755万吨/年,占河南省粗钢产能的53%;拥有限制类高炉13座、转炉8台、烧结机8台,占总设备的比例分别为76.5%、53.3%、61.5%。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我市钢铁资源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安阳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方案,安阳市现有沙钢永兴、亚新钢铁、凤宝特钢等8家钢铁企业,产能整合后保留安钢本部、亚新钢铁、凤宝特钢、沙钢永兴等4家钢铁企业。根据2022年9月23日省委财经委第七次会议精神,我市对全市钢铁整合提升方案做了优化完善,于2022年11月1日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省委财经委第七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完善钢铁行业整合提升方案情况的报告》(安文〔2022〕124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2023年2月17日,省委财经委召开第八次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钢铁产业发展走势,加快推进全省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按照2023年2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对全省钢铁整合工作做出了统筹安排。目前安阳市亚新钢铁、凤宝特钢、沙钢永兴3家钢铁企业整合升级项目均已通过省级“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凤宝特钢整合项目已完成市级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并报至省工信厅;沙钢永兴、亚新钢铁两个整合升级项目正在协调推进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前期工作。(2) 2021年4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我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问题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阳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挖问题根源,按照“以钢定焦”要求,遵循必须压减、彻底整改的工作原则,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我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1年8月31日前先期完成了关停河南省顺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炼焦产能100万吨,实现了整改方案明确的8月底前先行关停100万吨炼焦产能节点目标任务。通过焦化整合,全市焦化企业由6家减至4家,林州新达焦化、豫龙焦化2家企业关停退出;全市焦炉由31座减至18座;整合升级新建焦炉均为6米以上,实现了炼焦装备大型化改造;全市炼焦产能由1200万吨压减至920万吨。截止目前,安阳市炼焦产能为920万吨,粗钢产能为1755万吨,焦钢比为0.52。按照《河南省加快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要求,我市加快推进全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并联动推进焦化问题整改。(3)印发了《关于开展钢铁和铸造生铁企业治理工作的通知》,全市11家钢铁、铸造生铁企业共涉及污染治理任务167项,已完成项目163个,因企业停产无法完成4项。全市焦化企业“一厂一策”治理任务41项,已全部完成。

  11.绿色交通推进步伐迟缓。推进“公转铁”工作缓慢。《安阳市2020年运输结构调整专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争取开工建设林州红旗渠开发区、中联骨料铁路专用线,但截至督察进驻,中联骨料铁路专用线刚开工,林州红旗渠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尚未开工。原计划于2020年5月建成的滑县铁路专用线项目,两次申请延期,竣工时间推迟到2022年6月,从目前项目进展来看,实现这一目标较为困难。2021年1—10月货运量达到472万吨的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部为公路运输,未接入铁路专用线。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节点计划,加快“公转铁”项目规划建设。(2)滑县专用铁路已于2022年6月底建成。(3)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用地预审已获批。(4)经核查,目前不具备条件的中联熔剂骨料铁路专用线和亚新钢铁铁路专用线项目暂不实施。

  12.清洁运输目标完成不力。《安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专班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年底前安阳市煤炭、火电、焦化、钢铁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高至50%、65%、70%、65%,但截至督察时4个行业清洁运输比例仅为9.3%、46%、53.6%、55.5%。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成立运输结构调整专班,制定整改方案。(2)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煤炭、火电、焦化、钢铁4个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情况进行排查。(3)召开煤炭、火电、焦化、钢铁行业清洁运输工作督导推进会,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县区主体责任。(4)2023年1-3月,我市煤炭、火电、焦化、钢铁4个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分别为53.89%、73.02%、84.79%、84.06%。

  13.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不坚决。《2019年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新增、更新市政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更新比例不低于85%。但安阳市建成区范围内各县区环卫部门自2019年以来,新购44台国五和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环卫车辆;高新区市政维护中心新能源车比例仅为9.9%,殷都区和文峰区分别只有16.5%和17.3%,与既定目标相距甚远。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加大环卫车辆更新力度,2022年7月前新增172辆新能源市政环卫车辆。(2)从2022年开始,新增环卫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四、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力度不够

  14.污染聚城问题依然严重。主城区内排放大户仍然存在。2021年,仅安钢集团、大唐电厂两家主城区内的企业,煤炭消费就占安阳市区的42.5%,污染物排放量占市区重点排污企业排放总量的69.1%。上风向存在大量高排放企业。殷都区水冶镇、铜冶镇位于安阳市主导方向的上风向,分布着众多钢铁、焦化企业,2021年的污染物排放量高达3219吨,占全市的24%,对市区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我市钢铁资源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安阳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方案,安阳市现有沙钢永兴、亚新钢铁、凤宝特钢等8家钢铁企业,产能整合后保留安钢本部、亚新钢铁、凤宝特钢、沙钢永兴等4家钢铁企业。根据2022年9月23日省委财经委第七次会议精神,我市对全市钢铁整合提升方案做了优化完善,于2022年11月1日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省委财经委第七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完善钢铁行业整合提升方案情况的报告》(安文〔2022〕124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2023年2月17日,省委财经委召开第八次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钢铁产业发展走势,加快推进全省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按照2023年2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对全省钢铁整合工作做出了统筹安排。目前安阳市亚新钢铁、凤宝特钢、沙钢永兴3家钢铁企业整合升级项目均已通过省级“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凤宝特钢整合项目已完成市级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并报至省工信厅;沙钢永兴、亚新钢铁两个整合升级项目正在协调推进产能置换手续办理前期工作。(2) 2021年4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我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问题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阳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挖问题根源,按照“以钢定焦”要求,遵循必须压减、彻底整改的工作原则,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我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1年8月31日前先期完成了关停河南省顺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炼焦产能100万吨,实现了整改方案明确的8月底前先行关停100万吨炼焦产能节点目标任务。通过焦化整合,全市焦化企业由6家减至4家,林州新达焦化、豫龙焦化2家企业关停退出;全市焦炉由31座减至18座;整合升级新建焦炉均为6米以上,实现了炼焦装备大型化改造;全市炼焦产能由1200万吨压减至920万吨。截止目前,安阳市炼焦产能为920万吨,粗钢产能为1755万吨,焦钢比为0.52。按照《河南省加快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要求,我市加快推进全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并联动推进焦化问题整改。(3)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坚持落后产能“动态清零”原则,2023年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未报送落后产能。对《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意见反馈,建议钢铁装备按照《河南省加快共同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10号)执行。(4)采暖季对大唐电厂落实“以热定电”要求。(5)印发了《关于开展钢铁和铸造生铁企业治理工作的通知》,全市11家钢铁、铸造生铁企业共涉及污染治理任务167项,已完成项目163个,因企业停产无法完成4项。全市焦化企业“一厂一策”治理任务41项,已全部完成。

  15.叠加污染严重。安阳市钢铁、焦化、水泥等重污染行业以汽车运输为主,产生的汽车尾气、道路扬尘与行业污染相叠加,造成区域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安阳市空气质量。如2021年1—10月,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公路运输量达600万吨,使用车辆达53万辆次。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成立4个道路扬尘治理督导组,督导清扫保洁单位高标准、精细化作业,并根据污染情况适时增加清扫频次,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扬尘。(2)严格按照“以克论净”标准,落实国省干线公路扬尘保洁考核,定期对各(县、区)清扫责任路段进行“以克论净”抽检,对抽查情况进行评比排名。(3)开展路检路查29095辆、超标112辆,入户检查15223辆、超标16辆,全部移交公安立案处罚。(4)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矿区正在逐步转换清洁能源车辆,已购置新能源电动货车30辆。

  16.柴油货车管控不到位。《安阳市2021—2022年移动源污染防治专班推进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安阳市国五重型柴油车OBD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但截至督察时仅完成OBD监控平台建设,车载OBD监控设备安装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OBD监控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车载OBD已完成招标,截止2023年4月底,已完成8963台车载OBD监控设备安装。

  17.废旧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污染问题突出。正规回收拆解定点企业管理不严。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作为省商务厅批准备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定点企业,生产过程中违规露天粗放拆解作业,拆解现场油污遍地、青烟弥漫、气味刺鼻,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未按要求规范收集,直接逸散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责令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停业整改,已整改到位并通过专家组验收。(2)市商务局对其他正规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约谈了1家企业的负责人,现场交办限期整改问题6项,目前已整改完成。

  18.非法回收拆解企业污染严重。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安阳市注销登记的9843辆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中,仅有1567辆按正规程序回收拆解,正规拆解比例全省倒数第一,大量应回收拆解车辆不知去向。督察抽查的殷都区13家、汤阴县5家、林州市3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都存在非法拆解废旧机动车或露天切割废旧钢材行为,不仅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且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均无任何台账记录,全部非法处置转移,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了两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拉网式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负责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两次整治行动共清理取缔问题点位95个,规范整改再生资源站点172个。(2)对省委督察通报的21个点位,采取专人负责,清理取缔,逐点验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19.扬尘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不严。北关区柏庄镇金海岸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关区安阳印染产业园环保配套项目(于曹沟湿地治理工程),管控期间违规施工作业,未设置喷淋抑尘设施,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扬尘污染突出。滑县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滑县吾悦广场项目施工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喷淋不到位、积尘严重。以上在建项目均未列入市住建局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台账,游离于监管之外。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对北关区柏庄镇金海岸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关区安阳印染产业园环保配套项目(于曹沟湿地治理工程)进行立案处罚。滑县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滑县吾悦广场项目全面彻底整改,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台账。(2)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的原则,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标准。(3)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履行牵头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完善问题交办、整改、后督查等闭环管理机制。

  20.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安阳市部分国省干道郊区路段、国省干道与县乡村路连接段、企业内部道路与国省干道连接处,监管存在真空,扬尘污染问题严重。2021年11月督察前期摸排时,暗访发现G107郊区、G107和宜沟镇Y007交叉口路面积尘严重,路侧垃圾成片乱堆乱放;S303与安姚路交叉口附近道路破损严重,污水横流,积灰严重。在督察进驻期间,又发现S221与安阳煤化工园区企业内部路交汇口两侧浮尘明显,扬尘污染严重;安姚公路G107至安鹤路段(龙安区)路面破损,道路积尘严重,重型车辆通行频繁,便携式颗粒物监测设备检测PM10高达933微克/立方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成立4个道路扬尘治理督导组,督导清扫保洁单位高标准、精细化作业,并根据污染情况适时增加清扫频次,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扬尘。(2)在重点做好环城干线公路扬尘治理的基础上,辐射延伸至周边县乡道路,扩大公路高标准、精细化清扫保洁范围。(3)督察组发现的G107和宜沟镇Y007交叉口路垃圾已清理到位。S303与安姚路交叉口附近道路污水、积灰清理完毕。S221与安阳煤化工园区道路两侧浮尘已清扫,并对路肩及连接路口进行硬化。安姚公路G107至安鹤路段(龙安区)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该路段正在升级改造。

  21.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严重滞后。2019—2021年,安阳市共谋划72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截至督察时,还有21个尚未完全建成。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经核查,2019—2021年安阳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还有11个尚未完全建成。(2)2022年底应完成汤阴县100吨污泥碳化项目、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韩陵镇污水处理厂、北关区中信配套尾水湿地、柏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安阳河系统治理二期和粉红江殷都区段综合治理3期7个重点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6个。汤阴辖区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40吨左右,汤阴县鑫耐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60吨的污泥处置设备能够满足当前处理需要,汤阴县100吨污泥碳化项目近期不再建设。(3)2023年底完成林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和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建项目2个重点工程建设,已提前完成。(4)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项目PPP招标、项目监理招标等工作,PPP合同谈判已完成。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对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此项目暂时停止,待核查完成后项目将继续建设。

  22.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应于2020年12月建成的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北小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目前仍未动工,导致安阳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和安阳泰元水务有限公司长期超负荷运行,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风险。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截止目前,已完成约38.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梳理上报安阳市十四五在建拟建重大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完成安阳市污水管网系统化改造防灾减灾工程和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主要包含新建日处理能力10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对雨污合流、管道错接、混接管道等进行修复和改造,对老城区的南北片区主次干路、小巷雨污水混流进行改造等,实现雨污水分流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已完成《安阳市污水管网系统化改造防灾减灾工程项目》(项目包含市政排水管网GIS信息系统)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安阳市污水管网系统化改造防灾减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正在推进项目的实施。(2)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项目总投资6.9亿元,建成后可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PPP政府采购招标。目前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项目PPP招标、项目监理招标等工作,PPP合同谈判已完成。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对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此项目暂时停止,待核查完成后项目将继续建设。(3)已经对负荷运行的安阳首创污水处理厂、安阳市泰元污水处理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降负荷方案并实施。

  23.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作为省政府重点考核项目,应于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成,截至督察时土建仍未完工,处于搁置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目前2000m3/d 酚氢废水处理单元已建成,8000m3/d普通工业废水及循环水定排水处理单元中与酚氢废水处理单元共用设施已建设完成。

  24.矿山治理工作形势严峻。露天矿山管理粗放。部分露天矿山污染防治制度落实不到位,“边开采边修复”要求落实不严。督察组抽查的13家露天矿山企业中,林州福华矿业有限公司、林州市兴旺白云岩贸易有限公司、林州盛德钠原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砂石露天堆放、环境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安阳中联熔剂骨料有限公司祥宏矿、昊辉白云石熟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等2家企业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如期完成修复任务。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印发了《关于对开采至采矿许可范围边界的矿山加强监管的通知》,采取实测、巡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发现有超越采矿许可范围采矿的,严格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到位。(2)安阳中联熔剂骨料有限公司祥宏矿于2023年4月底已进场施工,目前正在修整平台、覆土,加快矿山修复治理。(3)林州市昊辉白云石熟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已组织专家验收,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4)林州福华矿业有限公司、林州市兴旺白云岩贸易有限公司、林州盛德钠原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砂石露天堆放、环境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25.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滞后。安阳市已修复和待修复的遗留矿山底数不清、信息不全。龙安区南平村天交线沿线矿山、南平胜利矿等矿区均主体灭失良久、生态破坏严重,却未纳入遗留矿山治理,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部分上报已完成治理的遗留矿山修复不彻底。林州市河顺两半脑治理区仍有大面积山体裸露,废渣碎石随意堆放,偷运偷采隐患突出。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对纳入我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治理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结合矿区实际,综合采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有序推进治理工作。(2)通过实行网络化管理、定期巡查、安装摄像头、异地交叉检查、露天航飞、加大宣传和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方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3)龙安区南平村天交线沿线矿山、南平胜利矿等3个灭失矿山,确定修复主体为安阳中海骨料有限公司,已制定修复治理方案,杨家平矿已进场施工。南平胜利矿和平安吉利矿5月进场施工。(4)林州市河顺镇两半脑治理区范围为林州市富安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区范围,该企业聘请第三方评估编制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正在施工。

  26.商砼和砖瓦窑企业非法占地。督察组抽查的7家商砼、砖瓦窑企业中,有4家存在违法占地、污染耕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安阳市金运长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占地面积约39.4亩,多占土地约32.1亩,超出批准面积440%;河南祥泰路桥有限公司无合法用地手续,厂区实际占地面积约50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经核实,(1)汤阴县五陵镇鑫磊新型节能建材厂和汤阴县众兴新型节能建材厂所占土地不属违法占地,均未涉及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占用土地属村集体建设用地。厂区内堆放的建筑废渣已全部清除。(2)金运长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文峰区河南祥泰路桥有限公司已处罚到位,违法用地已全部拆除完毕,土地已经复耕复种。

  五、重点工作推进存在明显短板

  27.南水北调干渠水资源保护存在隐患。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还有部分村庄未迁出。位于保护区内的龙安区东风乡活水村,既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也无配套污水管网,群众的生活污水无处可去,村内污水横流,对南水北调干渠水资源保护构成威胁。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活水村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运行。(2)对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实施台账化管理,建立销号制度,消除保护区内环境隐患。

  28.南水北调干渠水资源保护存在隐患。保护区范围内仍存在一些高污染企业。安阳市三丰铜业(长期停产)、安阳市银河商砼等企业建厂在南水北调工程之前,但目前这些企业仍处于保护区内。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已经对保护区范围内企业进行排查核实,制定了分类整治方案,已完成年度整治任务。(2)加强对保护区巡查,未发现问题。

  29.南水北调干渠水资源保护存在隐患。保护区内存在畜禽养殖场及垃圾堆放点。龙安区宗村实验林场养殖场位于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内,养殖鸡鸭约1900羽。南水北调安阳倒虹吸东南角有废弃养殖场、预制板厂,厂内堆积大量物料垃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已建立了联巡联防机制,发现问题实行立行立改、动态清零。(2)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0.河湖“清四乱”仍有漏洞。一些河段“河长制”形同虚设。内黄县井店镇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井六沟,县级河长公示牌下河段污水散发恶臭,并漂浮有大量生活垃圾,被列入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但县级河长巡河记录却显示无问题;滑县枣村沟县级河长公示牌旁枣村沟内有大量污水,监测指标显示为黑臭水体;桂林镇土楼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桃园河,而直排口就位于桃园河镇级河长公示牌旁边。上述问题,在其它县(市、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制定了《安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市级河长调整方案的通知》(安河〔2023〕3号)和《安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长名单的通知》(安河〔2023〕4号),及时调整了市级河长责任河段、市级副河长及对口协助单位。2023年截止目前,市级河长巡河10次,县级河长巡河242次,乡级河长巡河3758次,村级河长巡河4.37万次。(2)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力度,将清“四乱”整治范围向中小型河流、农村沟渠库塘延伸,利用无人机与徒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暗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跟踪整改。(3)市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联合市委督查委员会、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多次到现场督导检查。(4)井六沟黑臭水体已纳入国家监管黑臭水体管理系统,2023年底前完成治理;滑县枣村沟积水已全部清理到位,枣村乡污水管网已并入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林州市黄华镇土楼村污水处理站已维修,目前设施正常运行。

  3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严重。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安阳市134个乡镇中,有5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内黄、滑县所有乡镇均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用、建而不管问题突出。安阳市已建成的10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52个存在不运行或运行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经核实,我市共计89个乡镇,目前已有62个乡镇政府驻地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剩余27个乡镇正在建设。(2)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建而不用问题,组织开展了排查,印发了《安阳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制定了“十四五”整治计划,持续推进。

  3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现象普遍。投资150万元建设的林州市黄华镇土楼社区污水处理站,自建成以来长期闲置,社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桃园河;林州市临淇镇污水处理厂自2021年7月损坏之后,一直未进行修复,导致临淇镇镇区、吕村和杨村约1.23万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淇河。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黄华镇土楼村污水处理厂、临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维修调试,出水达标排放。

  3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率低。督察期间,共对26个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超标19个,处理合格率仅为26.9%。其中滑县慈周寨镇北寺头村污水处理设施、林州市东姚镇污水处理设施、林州市茶店镇后子岗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超标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出水超标的19个农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明确了运维资金来源,制定了设施运维管护制度,建立了长效运维机制,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2)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缺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问题多发。汤阴县、内黄县、龙安区等地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普遍存在无污染治理设施,畜禽粪便露天堆放,粪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等问题。汤阴县G107周边无名养猪场,龙安区晟祥养殖场,内黄县豆公镇关大晁、崔大晁村内多家养殖场产生粪便污水直接外排,形成黑臭沟塘,附近居民反应强烈。养殖粪污直排入河污染水质问题突出。殷都区水冶镇天池村无名养殖场,粪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天池村南水沟内,沟渠内恶臭四散,污水最终汇入安阳河;龙安区善应镇同心畜牧养殖厂,储粪池沦为摆设,部分粪污废水绕过储粪池,经山沟流至彰武水库方向,对水库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设施情况排查,指导养殖户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2)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对各县(市、区)畜禽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设施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3)汤阴县G107周边无名养殖场系宜沟镇魏城村宋春岭猪场,建设了储粪场,粪污堆积发酵后还田。内黄县豆公镇养殖户已完善污水储存池,污水不外排。龙安区晟祥养殖场已停养,粪污已清理。善应镇同心畜牧养殖厂储粪池已整改,恢复正常使用。殷都区水冶镇天池无名养殖场储粪池已整改,养殖粪污肥田利用,同时加强日常管理,杜绝粪污直接排放。

  35.垃圾处理监管不到位。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严重。林州市振林街道刘家街村委会在辖区内的桃园河后拐头山段干涸的河道内,挖坑偷埋、倾倒生活垃圾长达六、七年之久。汛期水量大时,河道内的垃圾将直接威胁下游安阳河水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净。(2)填埋、倾倒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全部进入林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3)制定了《关于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林河长办〔2022〕9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类似问题。

  36.混合垃圾处理无序。安阳市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和管理体系不完善,缺少建筑垃圾和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场所。林州市、滑县、内黄县、龙安区等地河沟内、居民区旁及道路两侧存在混合垃圾违规倾倒、随意堆放的乱象。文峰区圣龙家园小区南墙外有大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长达100米左右的混合垃圾带,长期无人清理,臭味熏天;滑县万古镇政府东南侧长时间偷倒混合垃圾,存量巨大,形成一座垃圾坑,并且露天焚烧,大气污染严重;林州市横水镇马店村北大量混合垃圾随意堆放,无人清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全市共配备村庄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12961人,设备设施配备有标准垃圾收集桶14.8万个,村收集车辆(电动三轮、人力三轮等)5238台,大型垃圾中转车辆382台,垃圾中转地埋桶780个,中转站已建成60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转服务已覆盖全市村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2)北关区、殷都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已建成投运。(3)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督导各区组织人员在辖区学校、广场、公共机构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地提高了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了分类投放参与度。(4)督察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7.部分垃圾填埋场管理混乱。虽然2021年安阳市按省要求部署开展了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行动,但督察发现,部分垃圾填埋场仍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场北库区清运垃圾作业面过大,垃圾覆盖不全,日常运行台账管理混乱,进出场记录台账缺失、消杀记录台账信息不实;殷都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覆盖不全,垃圾堆北部使用防晒网,部分垃圾裸露,堆体东南边角防渗膜损坏,部分渗滤液外溢。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已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日常运行台账实现规范化管理。(2)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场2022年6月停止北库区垃圾清运作业,2022年7月完成土工膜覆盖。(3)2022年7月完成殷都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土工膜覆盖,修复损坏的防渗膜,渗滤液进行了应急处置。

  38.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环境隐患。安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试运行3个月以来,已产生1000余吨飞灰,厂区飞灰贮存仓库接近饱和,目前安阳市无飞灰专用填埋场,无法对其进行处理。滑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长期无法处置,规划的飞灰填埋场一直未建设,大量飞灰在厂区内露天堆放,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成立安阳市塘沟垃圾处理场飞灰应急填埋项目工作专班。(2)塘沟飞灰应急填埋项目飞灰应急填埋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竣工验收。(3)两个焚烧发电厂飞灰经过先期处理后,已在临时贮存场所应急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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