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4) 验收销号公示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4)验收销号公示
内黄县、汤阴县、殷都区和龙安区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4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参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缺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问题多发。汤阴县、内黄县、龙安区等地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普遍存在无污染治理设施,畜禽粪便露天堆放,粪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等问题。汤阴县G107周边无名养猪场,龙安区晟祥养殖场,内黄县豆公镇关大晁、崔大晁村内多家养殖场产生粪便污水直接外排,形成黑臭沟塘,附近居民反映强烈。养殖粪污直排入河污染水质问题突出。殷都区水冶镇天池村无名养殖场,粪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天池村南水沟内,沟渠内恶臭四散,污水最终汇入安阳河;龙安区善应镇同心畜牧养殖厂,储粪池沦为摆设,部分粪污废水绕过储粪池,经山沟流至彰武水库方向,对水库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二、整改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大幅减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得到有效综合利用,督察发现问题得到解决。
三、整改措施
(1)指导养殖户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按照省定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指导规模以下养殖户完善粪污贮存、处理设施。(2)加强畜禽养殖环境执法和帮扶,依法依规加大畜禽养殖监管。(3)督促相关县区对督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指导养殖户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畜牧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设施情况排查,共排查全市畜禽养殖场(户)1540家,其中:规模以上养殖场1071家,规模以下养殖场(户)469家。规范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完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截至目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共1362份。
2、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为逐步提升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市、区)畜禽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设施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养殖场(户)26家,对发现问题下发通报,督促整改。
3、各相关县(市、区)已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的进行了督导,督促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治理设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郭希红 联 系 人:郑晗
联系电话:2131129 联系电话:2163035
电子邮箱:aystrb@163.com 电子邮箱:aygysy@126.com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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