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安政办

【打印】

【字体:

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1-2023-0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9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3〕6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1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2023〕6号

时间:2023-03-01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安政办〔2022〕22号),规范了办理程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进一步增强该办法的操作性,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办法中考评细则的分值结构,优化了考评指标及得分标准。修订后的《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9日

  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压实办理责任,切实增强办理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锚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落细政策措施,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昂扬精神状态,在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三区五中心”建设,向着经济综合竞争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接续奋斗,不断夺取高质量发展新胜利。

  二、考评对象

  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办理成效、奖励和惩戒四个方面。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制度,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办理台账,完善沟通机制,实行闭环办理,以健全完备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成效。要立足收件、改办、沟通、办结、答复、公开等环节,从细处入手,环环相扣,高质量推进办理工作。同时对办理任务重、办理成效好的单位给予奖励计分,对无故延期、办理质量差的单位给予惩戒扣分。

  四、考评计分

  通过考评指标量化评分,综合反映各承办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总分为100分,其中制度建设20分,办理成效60分,奖励20分。惩戒按项扣分,不设上限。

  五、组织实施

  (一)考评主体。考评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时间。每年12月初启动,12月底前完成。

  六、结果运用

  考评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各承办单位得分情况,拟定考评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将最终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22〕22号)同时废止。

附件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细则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

安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