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2) 验收销号公示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2)验收销号公示
林州市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参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现象普遍。投资150万元建设的林州市黄华镇土楼社区污水处理站,自建成以来长期闲置,社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桃园河;林州市临淇镇污水处理厂自2021年7月损坏之后,一直未进行修复,导致临淇镇镇区、吕村和杨村约1.23万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淇河。
二、整改目标
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⑴落实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⑵强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⑶对督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林州市明确了运维资金来源,印发了《林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暂行)》,制定了设施运维管护制度,建立了长效运维机制,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林州市已对林州市黄华镇土楼社区污水处理站及林州市临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维修改造和运行调试,并进行了至少两次出水水质监测,出水水质分别满足《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希红 联 系 人:侯建
联系电话:2131129 联系电话:5105030
电子邮箱:aystrb@163.com 电子邮箱:aygysy@126.com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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