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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3-01-11 来源:安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为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结合全国和全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制定《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年底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报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4月14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会议,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9日,河南省召开全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会议。按照工作安排,我局组织起草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附有《安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该《通知》及清单已经经过多轮征求意见,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过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审核及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2022年12月28日经过市政府1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向社会公布。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正文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清单实施保障。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其中总体思想与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相一致;工作目标是按照我市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时间节点来安排的。第二部分明确了清单编制主体、动态调整、清单衔接等清单编制的具体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制定实施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清查整治变相许可等清单实施的具体要求。第四部分规定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相关要求。第五部分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监督问责等机制问题进行了明确。

  我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含市、县乡三级)共359项。其中市直部门单独实施51项,县级部门单独实施40项,乡级单独实施2项;垂直部门实施43项;市县两级部门实施218项,市县乡三级实施2项,县乡两级实施的1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1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1项。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动态调整的,因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或者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职能的承接、下放、取消、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应及时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也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