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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10-27 来源: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一、文件起草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豫政〔2022〕17号)下发后,根据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起草过程中,为提高文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意见》讨论稿先后多次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并不断修改完善。2022年8月16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提升,发展“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发展、高效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绿色食品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流通网络、乡村新型综合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二)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推进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等方式积极吸纳农民就业。强化农民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大力促进返乡创业,实施“凤归中原”回归创业工程,搭建创业平台,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新发展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强化政策支持,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

  (五)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强化组织实施;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脱贫地区农民增收;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