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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07-22 来源:安阳市水利局

  

  一、方案制定背景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兴水治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水安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2022年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2〕5号),意见按照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结合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和评估情况,明确了各地2025年和203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并要求各市、县级政府研究制定本辖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二、我市方案编制情况

  省政府实施意见出台后,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水利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推进;二是在和省水利厅充分沟通汇报的基础上,结合“五水综改”、“四水同治”相关规划,初步确定了治理措施和治理目标;三是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局以及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四是完成了法制审核。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治理范围、治理目标、治理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共五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结合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和“五水综改”“四水同治”等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是治理范围。按照省水利厅2015年划定的超采区成果,我市浅层水超采区涉及滑县、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全部区域,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大部分区域,岩溶水超采区涉及林州市和殷都区部分区域,基本上全域属于治理范围。

  三是治理目标。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我市2025年要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12586万立方米,其中深层水压减任务310万立方米,浅层水压减任务12276万立方米;2035年我市要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25820万立方米,其中深层水压减任务310万立方米,浅层水压减任务25510万立方米。除保留部分深层承压水用于农村分散居住的居民生活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其他区域地下水超采量全部退减。

  四是治理措施。地下水治理措施包括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两部分,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监管和水价改革等,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源置换、引水补源、节水灌溉等。实施方案从强化集约节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和严格地下水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加快城镇自备井和农灌井封填等15项治理措施。

  五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