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打印】

【字体: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06-01 来源: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一、起草背景

  按照《安阳市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每两年认定一次。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命名已满两年,应重新进行命名。

  二、起草依据

  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的实施意见》(安政〔2012〕19号)要求,我市积极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两年命名一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此次在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初审、实地查验企业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经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发文予以命名。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公布第八批市重点龙头企业共计175家,包括两部分,一是监测合格的原龙头企业125家,二是新认定龙头企业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