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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02-18 来源: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筑牢火灾防控基础,并下达了全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任务,明确了时限要求、建设标准及保障措施。12月9日,河南省政府在商丘市召开全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专职消防救援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简称“一队一中心”)建设。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标准”、“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五个部分及相关附件。

  (一)指导思想

  明确了加强我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着力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难题,切实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为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规定了所有乡镇(街道)应设置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外的乡镇(街道)建成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所有行政村、社区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完善自治组织,建立微型消防站。《通知》制定了“三步走”推进计划,即:2021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消防服务中心全部挂牌、负责人全部到位,7个全国重点镇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全部建队达标;2022年6月底前,10个一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全部建队达标;2022年年底前,48个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全部建队达标。

  (三)建设标准

  分别规定了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人员配置、办公设施、装备标准及工作职能。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均由乡镇(街道)管理。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有2名乡镇(街道)在编人员,承担辖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参与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消防救援队应设置独立办公场所,队长由乡镇政府班子成员兼任,全国重点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和一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分别不少于15人,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不少于10人,每队至少有2名乡镇在编人员,承担辖区火灾扑救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基础上,可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根据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职责,明确了其在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建设、管理、保障等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成立本地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配齐“一队一中心”专职人员,制定并落实“一队一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加强对“一队一中心”运行的管理和考核。市委编办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参与制定“一队一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制定“一队一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办法,对各县(市、区)“一队一中心”招聘方案进行备案,指导各县(市、区)招聘“一队一中心”工作人员。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牵头组织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牵头制定 “一队一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按照标准对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进行验收,督促各县(市、区)对“一队一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并将其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

  (五)工作要求

  强调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一队一中心”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三是积极履行职责。市建设指挥部挂图作战,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主动推进,创造性开展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奖惩。对不积极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度的,市建设指挥部将采取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一队一中心”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一队一中心”工作人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可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执行。

  附件规定了全市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任务和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