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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5号议案的答复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2-01-03 来源:安阳市乡村振兴局

尊敬的滑县代表团各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滑县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案收悉。你们在议案中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关注,并就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兜底保障、产业就业、美丽乡村建设、政策衔接上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市乡村振兴局根据承担的职责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监测帮扶机制”的建议。为健全监测帮扶机制,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2020年4月份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安脱贫组〔2020〕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了攻坚成果。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要求各县(市、区)提高认识、坚持原则、把握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强化监测预警,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如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二是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的工作合力。四是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在具体监测方法上,一是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全市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全省扶贫标准存在较大致贫风险的边缘户。二是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以及家庭劳动力出现重大变故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三是识别程序。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在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实施“村(社区)初评、乡镇(街道)预审、县(市、区)扶贫部门确定”的三级评估。四是日常管理。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要求,对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由原帮扶责任人继续帮扶。对纳入监测的边缘户,要明确1名机关干部进行帮扶。

  在具体帮扶措施上,一是产业帮扶。统筹安排涉农项目资金,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支持其发展蔬菜、食用菌、家禽等“短平快”项目。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二是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安排到本地扶贫带贫企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务工,帮助其转移就业。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稳定就业。利用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等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三是兜底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和“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全面落实相关救助供养保障政策。四是社会帮扶。针对因病残、因意外、因灾害等返贫致贫风险,开展保险扶贫工作,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五是扶志扶智。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积极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在保障措施上,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全面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工作长效机制。乡村两级要定期开展走访摸排,规范认定程序,抓好帮扶政策实施。各级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二是加强资金筹措。利用多种渠道筹措防止返贫帮扶资金,夯实防止返贫工作的资金保障。三是积极鼓励创新。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列入全市脱贫攻坚后评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完善日常监测调度机制,强化工作衔接和信息对接等。

  我局会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不断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坚决杜绝出现返贫致贫情况。

  二、关于“守好兜底保障底线”的建议。我局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和“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增强兜底保障能力,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排查监测,做好查缺补漏,对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事实无人赡养老人和事实无人抚养扶养重残人员,全面落实相关救助供养保障政策。对边缘户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关政策,简化相关程序,享受慢性病和残疾鉴定优惠政策。实行低保“渐退期”,脱贫攻坚期内,边缘户纳入低保的,可给予6-12个月的渐退期。全市前两季度共为35189位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711.1万元,为9842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1603.8万元。为全市1251名0-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完成率达到123%。

  三、关于“持续推进产业就业”的建议。一是培育支柱产业。各县(市、区)大力发展本地特色产业,培育出了一大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支柱产业。特别是滑县,依托引进的牧原集团、光明乳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12000余户脱贫户持续增收。全县培育纺织服装企业103家吸纳贫困人口和留守妇女就业6000余人采取“总部+卫星工厂”模式,扶贫车间建在村头,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壮大了新型经营主体队伍。我市带贫企业已达到203家,市级带贫龙头企业40家。三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力度。截至到7月底,共谋划产业项目90个,投入财政资金2.2亿元,占财政总投资34546.42万元的59.77% 。四是做好稳岗就业工作。对全市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返岗复工及“点对点”输送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积极开展劳动力信息摸排工作,继续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就业扶贫政策持续稳定,向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截至到8月底,我市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54583人,较目标任务50292多了4291人,完成率108.53%。五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项目。充分发挥扶贫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截至8月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13670人、边缘易致贫劳动力483人。六是持续发挥金融贷款保障作用。继续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支持。截至7月底,两类人群历年累计小额信贷7.78亿,带动16387户;累计发放精准企业扶贫贷款6.29亿元,带动两类人群9429户。七是强化利益链接,确保收入不减。主要通过产业基地带贫模式、资产收益带动模式、“公司+基地+合作社+农场+贫困户”、带动1万余名两类人群实现增收。如滑县金泰服装有限公司在人口比较密集的村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建设了22个小型标准化服装加工厂,带动周边贫困户就近务工,带贫效果非常明显。

  四、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着“美丽乡村建设”职能。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系统决定从2021年开始,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确保投入不减。原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调整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以上的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做好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利用不超过30%的衔接资金用于原非贫困村(普通村)产业发展、补齐必要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以及乡村振兴规划项目。我局会充分利用好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公共设施管护,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吃水改善人居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关于“做好政策机制衔接”的建议。我局围绕“五个聚焦”,扛牢扛稳责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一是聚焦主责首业,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坚持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发现、快速反应和核查落实等机制,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好问题排查化解、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致贫。进一步优化精准防贫保险条款,完善了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情况的理赔事项和“一事一议”个性化理赔条款,实现了精准防贫保险全覆盖。二是聚焦成果巩固,强化“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出台了安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先后3次召开推进会,明确5年过渡期要求,压实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提升。三是聚焦稳定增收,强化产业就业政策实施。坚持把特色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作为稳定脱贫群众收入的重要抓手,强化推进力度。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丰产增收。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灵活采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就业帮扶和扶贫车间吸纳、以工代赈等实现就业。四是聚焦项目实施,强化资金投入支撑。切实强化项目谋划、实施对接,建立实行旬通报制度,采取现场督办的形式,加大对县(市、区)指导力度。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完成2016年至2020年实施的20354个项目的分类确权,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让群众多受益、长受益。进一步做好搬迁劳动力就业后续帮扶,通过企业吸纳、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公益岗位等方式让2932名搬迁群众实现就业。五是聚焦四个不摘,强化工作载体驱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了“我为困难群众办实事”集中帮扶月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定点帮扶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村级脱贫责任组成员、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员,以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和帮扶联系人,全面开展排查走访和入户帮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联系人)共有28278人开展入户帮扶工作,累计为困难群众办实事29696件,排查化解各类问题隐患404条,进一步压实了帮扶责任、化解了问题隐患、密切了党群干群联系,提升了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感谢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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