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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98号议案的答复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12-30 来源: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尊敬的万新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剥离企业办社会问题工作的关心。

  议案所涉问题是2017年在原市国资委协调下、殷都区人民政府与安钢集团(省属驻安阳殷都区企业)协商签订了剥离移交协议。有关方面在履行涉及安钢第五生活区协议过程中就交接事项、时间进度、移交后的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具体事务问题,存在一些误解或分歧。就议案提及安钢第五生活区内存车棚、半地下室旧窗户、更换下水道费用分摊问题,我们召集殷都区服务安钢办公室和市工信局、安钢集团公司、安钢第五生活区社区、小区业委会代表和您本人同时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和召开协调会,安钢集团公司负责的缔托公司代表当场表示严格贯彻政策、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移交协议,同意尽快移交存车棚配套实施,积极配合社区更换半地下室破旧窗户,承担更换下水道等应负担费用。安钢集团公司下属缔托公司代表表示会后将向公司领导立即汇报、履行决策程序后尽快办理有关事项。会上提出,安钢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和社区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移交协议,殷都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关注和协调力度,处理好社区工作、生活区物业、剥离企业办社会、服务支持安钢的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予以必要的帮助。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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