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市参保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目前,我市已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域户籍限制,省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我市参保,异地办事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近年,市社保局积极适应新业态经济发展要求,把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省域户籍限制,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落到实处。
“凡是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学生除外,无论是我省户籍还是省外户籍,均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用个人身份参加或者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社保局参保科工作人员徐嘉馨说。在我市工作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全市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就近办理参保登记和基数申报。为方便广大群众,参保人也可选择线上办理,可直接登录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或通过“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中的豫事办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基数。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灵活就业人员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跨制度转移接续(衔接)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可以按照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规定参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本报讯 (记者 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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