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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11-25 来源:安阳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

  

  现将《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国家民航局开展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工作,这是民航局探索无人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深度融合工作的创新举措,引导产业发展,培育产业生态,为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理论研究、风险评估、技术应用等提供试运行平台,在实际运行中积累运行数据和运行经验,制定针对性强、可推广复制的适航、飞行、空管等标准及准入规则。经过初审、资料审核、现场答辩、实地考察4个环节,安阳市从全国35个正式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首批13个试验区建设城市。

  按照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实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实验基地(试验区)管理办法》要求,我办联合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中信海直通航公司、联通研究院等专业团队共同起草了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并征求北关区政府、市工信局、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校等10个单位意见,经政府办政策法规科进行了法规审核。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为建设目标,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场景运行试验区”。以5G泛在低空测试基地为基础,在人口密集区超视距场景下探索无人机精准定位、城市运行及5G技术验证为重点任务的无人机常态化运行管理流程,保障飞行活动安全有序高效,构建城市运行管理技术和应用市场生态。

  第三部分是建设重点任务。也是三年试验期间试验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共分五个方面。

  一是对安阳试验区运行风险等级进行区域划分。安阳试验区应用范围为安阳市辖区全境以及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建设的5G泛在低空专网覆盖范围,后续根据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扩大运行区域,将划分为低风险运行区域、中风险运行区域和应急区域。

  二是对无人机进行规范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全市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机应按规定在民航局无人机监管平台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试验区云平台,未进行实名登记的民用无人机严禁飞行。对无人机飞行活动加强监管。对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活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三是构建安阳市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积极引导试验区内运行的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接入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二级航管机制,简化飞行程序,实行一站式、高效申报。

  四是完善试验区产业生态,保障持续运行。整合全市各部门无人机应用需求,制定并实施无人机场景试验方案。探索建立如城市巡查、消防、物流、测绘、河道巡检等多场景无人机运行管理要求。

  五是完善试验成果,建设产业高地。安阳试验区将通过实验数据积累,形成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为全国提供一套完整可行的无人机在智慧城市管理应用的方案,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安阳模式。

  第四部分是分阶段实施,试验区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筹备阶段,2021年10月前,成立试验区组织管理机构,建立运行机制,成立试验区实体运营公司,完成无人机服务平台一期建设。第二阶段运行阶段,2022年12月前,组织对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运行规范等成果进行中期评审、验收及整改工作。第三阶段推广完善阶段,2023年12月前,对试验区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工作,完成试验区工作目标,推广技术成果,带动区域产业整体发展。

  第五部分是保障机制,分别从组织保障、运行保障、资金政策保障、应急保障四个方面保障试验区正常运行。

  《实施意见》落实以后,能够实现民航局对试验区建设和运行所要求的六个方面突破:一是开展无人机城市场景试运行,制定运行合格审定标准和程序。二是开展监管和服务机制探索,形成无人机管疏结合、管服合一的机制和模式。三是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技术研究,按照运行风险分类开展无人机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验证综合性研究。四是开展运行技术验证,实现有人机和无人机空域资源共享,提升空域使用效能。五是开展支撑要素实验,探索无人驾驶航空的起降、气象、通信、导航、监视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标准,统筹协调低空空域资源。六是开展创新产业生态实验,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相互协同,在价值链各环节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

  解读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