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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E0001-01-2021-0001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1〕48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5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
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21〕48号

时间:2021-11-25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批准的首批13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之一。为有序开展好试验区建设工作,探索新时代政府监管服务的新方式,对全国通航产业和无人机产业协同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通航产业的决策部署,紧抓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重大战略机遇,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产业与社会管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推动安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设目标

  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场景运行试验区”,以5G泛在低空测试基地为基础,在人口密集区超视距场景下探索无人机精准定位、城市运行及5G技术验证为重点任务的无人机常态化运行管理流程,探索5G网联无人机在城市内运行相关经验和运行管理模式,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运行理论研究、风险评估、技术应用等提供试运行条件,在实际运行中积累运行数据和运行经验,制定针对性强、可推广复制的适航、飞行标准、空中交通管制等标准及市场准入规则,保障飞行活动安全有序高效,构建城市运行管理技术和应用市场生态。

  三、重点任务

  (一)对试验区运行风险等级进行区域划分

  试验区应用范围为安阳市辖区全境,划分为低风险试验区、中高风险试验区、低风险运行区域、中风险运行区域和应急区域。低风险试验区:以安阳无人机飞行中心和永和机场为主要区域,主要对产品进行低风险试飞测试和基本飞行能力测试。中高风险试验区:以产业园区及安阳航校机场为主要区域,进行隔离空域测试、有人机与无人机空管运行机制测试。低风险运行区域:以安阳周边城郊及农田区域为主,开展城郊城市巡查任务。中风险运行区域:以安阳主城区为主,对于特殊区域提前进行划分并设定避让规则。应急区域:在中高风险区域中的河道、无人区、树木茂密等处,能够缓解对地撞击。(责任单位: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配合单位:安阳无线电管理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

  (二)对无人机进行规范管理

  全市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机均应按民航相关规定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进行实名登记。积极引导登记后的无人机进入试验区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申报飞行计划,在试验空域内按规定飞行。鼓励引导从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和利用微型、轻型无人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具备遥测、遥控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民用无人机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强化对无人机飞行活动的监管,对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活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配合单位:安阳无线电管理局)

  (三)构建安阳市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

  1.建设无人机飞行服务中心,建立二级航管机制,依法制定无人机在低风险试验区、中高风险试验区、低风险运行区域、中风险运行区域和应急区域的飞行标准和飞行计划申报流程。(责任单位: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安阳航空运动学校;配合单位:北关区政府、安阳无线电管理局)

  2.简化飞行计划申报流程,实行一站式高效申报,积极引导试验区内运行的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接入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安阳航空运动学校;配合单位:安阳无线电管理局)

  (四)完善试验区产业生态,保障持续运行

  1.整合全市无人机应用资源。对市直部门的无人机应用试验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无人机场景试验方案,试验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关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

  2.加快试验区和5G泛在低空测试基地飞行校验工作,对5G SA专网低空覆盖区域进行阶段性测试,探索5G网联无人机应用技术。(责任单位: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

  3.完善试验区检验检测及试飞流程,提高试飞便捷性,满足外部团队试飞验证需求。(责任单位:北关区政府)

  4.探索建立多场景无人机运行管理要求,如无人机在城市巡查、城市消防、城市物流、城市测绘、河道巡检等不同场景下运行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关区政府)

  (五)完善试验成果,建设产业高地

  1.编制年度报告。按照试验区建设要求,每年12月底形成年度工作报告,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后向民航局报备。

  2.编制运行程序规范。梳理试验区城市巡查场景的相关运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形成试验区年度输出成果,并根据运行情况每年更新。

  3.输出标准运行场景。对运行期间典型场景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城市巡查标准运行场景》对外发布。

  4.输出低空5G技术规范。根据安阳5G低空基站规划,完成5G信号空间分布及性能飞行测试,形成《无人机5G低空组网技术规范》《轻小型网联无人机机载设备通用要求》成果,对外发布。

  5.树立技术标准标杆。组织起草城市综合管理无人机相关运行标准、5G网联无人机相关技术标准,并积极申报行业或国家标准,将试验区成果固化。(责任单位:北关区政府、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配合单位:安阳航空运动学校、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

  四、阶段划分

  (一)筹备阶段(2021年10月底前)

  建立与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机制。以打造“无人机创新应用之都”及样板试验区为目标,完成“安阳市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成立试验区实体运营公司,完成安阳市无人机运行区域一期划分。组织制定无人机城市管理及5G无人机相关技术标准立项工作。

  (二)运行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组织对基础设施、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运行规范等成果进行中期评审、验收及整改工作。完善安阳市无人机产业生态,完成城市巡查,城市消防,城市物流,河道巡查,城郊巡查,环境监测等多种运行场景。

  (三)推广完善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对试验区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完成试验区工作目标,推广技术成果,带动区域产业整体发展。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试验区管委会筹建组),设立综合协调组、产业发展组和无人机应用保障组。

  北关区政府是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抽调不少于3名科级干部组成专班负责具体工作。

  (二)运行保障

  试验区实体运营公司负责实施试验任务,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航校、公安及飞行管制部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协调工作,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北关区政府牵头负责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

  (三)资金保障

  (四)应急保障

  对试验区无人机发生事故,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安阳航校、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通过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分级分类进行线上、线下处置,并及时上报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及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主办:市航办